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启1:10.“当主日,我在灵里”表示那时由于神性流注的一种属灵状态。“我在灵里”表示当约翰在异象中时,他所处的属灵状态,接下来会论述这种状态。“当主日”表示那时来自主的流注;在这一天有主的同在,因为这一天是神圣的。由此明显可知,“当主日,我在灵里”表示那时由于神性流注的一种属灵状态。关于众先知,我们读到,他们“在灵里”或“在异象中”,还读到,耶和华的话临到他们。他们在灵里或在异象中时,并不在身体中,而是在他们的灵里;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看见那些在天堂里的事物;但当圣言临到他们时,他们在身体中,并听见耶和华说话。先知们的这两种状态要仔细区分。在异象的状态下,他们的灵眼被打开了,而肉眼被关闭了;这时,他们听见天使所说的话,或耶和华通过天使所说的话,还看见展现给他们的天上的事物;他们有时觉得自己似乎从一个地方被带到另一个地方,其实身体仍停留在原地。
约翰在写启示录时,就处于这种状态;以西结、撒迦利亚、但以理有时也处于这种状态;这时,经上就说,他们“在异象中”或“在灵里”;因为以西结说:
灵将我举起,在神的异象中,藉着神的灵将我带回迦勒底地,到被掳的人那里;因此,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以西结书11:1, 24)
经上还说,灵将他举起,他就听见身后有地震等等(以西结书3:12, 24);经上又说,灵将他举到天地之间,在神的异象中,带他到耶路撒冷,他看到可憎的事(以西结书8:3等)。同样,当以西结看见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以西结书1章和10章)时,以及当他看见新地和新殿,并且天使量它们(以西结书40章至48章)时,他就在神的异象中,或在灵里;经上说,他在神的异象中(以西结书40:2);灵将他举起(以西结书43:5)。
撒迦利亚也是这种情况,当他看见一个骑马的人站在石榴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等)时;当他看见四角,然后看见一个人手拿准绳(撒迦利亚书2:1, 5等)时;当他看见大祭司约书亚(撒迦利亚书3:1等)时;当他看见灯台和两棵橄榄树(撒迦利亚书4:1等)时;当他看见飞行的书卷和量器(撒迦利亚书5:1, 6)时;当他看见四辆车从两山之间出来,以及马(撒迦利亚书6:1等)时,当时就有一位天使与他同在。当但以理看见四只兽从海中上来(但以理书7:1等)时,当他看见公绵羊和公山羊搏斗(但以理书8:1等)时,他同样处于这种状态。他自己说,他在异象中看到这些事物(但以理书7:1-2, 7, 13; 8:2; 10:1, 7-8);天使加百列在一个异象中向他显现(但以理书9:21)。
约翰同样如此,如:当他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启示录1章)时;当他看见天上的宝座和那坐在宝座上的,以及宝座周围的四活物(启示录4章)时;当他看见用七印封严的书卷(启示录5章)时;当他看见四匹马从揭开的书卷中出来(启示录6章)时;当他看见四位天使站在地的四角(启示录7章)时;当他看见蝗虫从无底坑中出来(启示录9章)时;当他看见天使手里拿着小书卷给他吃(启示录10章)时;当他听见七位天使吹号(启示录11章)时;当他看见龙和那龙所逼迫的妇人,以及龙和米迦勒的争战(启示录12章);后来又看见两只兽上来,一只从海中上来,另一只从地中上来(启示录13章)时;当他看见七位天使掌管末后的七灾(启示录15-16章)时;当他看见淫妇坐在朱红色兽上(启示录17-18章);后来又看见一匹白马并骑在马上的那一位(启示录19章);最后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然后看见新耶路撒冷从天而降(启示录21-22章)时。约翰自己说(启示录1:10; 4:2; 9:17; 21:10),他是“在灵里”、“在异象中”看见这些事物的;这也是“我看见”的意思,无论这话出现在哪里。
由此明显可知,“在灵里”就是“在异象中”;这种事是通过打开人的灵的视觉实现的。当灵的视觉被打开时,灵界的事物就会出现,就像自然界的事物出现在肉眼前一样清楚。凭多年的经历,我可以证明,情况就是这样。当门徒看到复活后的主时,他们就处于这种状态,所以经上说:“他们的眼睛开了”(路加福音24:30, 31)。当亚伯拉罕看见三位天使,并与他们说话时,他处于类似状态。当夏甲、基甸、约书亚和其他人看见耶和华的天使时,他们也处于这种状态;当以利沙的少年人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时,他同样处于这种状态,因为:
以利沙祷告说,耶和华啊,求你开他的眼目,使他能看见;耶和华就开了这少年人的眼目,他就看见了。(列王纪下6:17)
但至于圣言,它不是在灵的状态下,或在异象中被启示的,而是主用活生生的声音向众先知口述的。因此,无论在哪个地方,经上都没有说,先知出于圣灵说话,而是说他们出于耶和华说话(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3节)。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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