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当主日,我在灵里”表那时由神性流注所产生的属灵状态。“我在灵里”表约翰在异象里时所在的属灵状态,下文会论述这种状态。“当主日”表那里从主而来的流注,此日有主临在,因为这日是神圣的。由此可见,“当主日,我在灵里”表那时由神性流注所产生的属灵状态。对于众先知书,我们读到,他们“在灵里”或“在异象中”,还有耶和华的话临到他们。当在灵里或异象中时,他们不在肉身,而是在他们的灵里。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看见诸如天堂里的那类事物。可当圣言临到他们时,他们是在肉身听见耶和华说话。先知的这两种状态要仔细区分。在异象的状态下,他们的灵眼被打开了,而肉眼被关闭了,这时他们听见天使说的话,或者耶和华通过天使说的话,也看见天上向他们所展现的事物。有时,他们觉得自己从一个地方被提到另一个地方,肉身却原地未动。
约翰写启示录时就处于这种状态;以西结、撒迦利亚、但以理有时也处于这种状态,此时经上说他们“在异象中”或说“在灵里”;因为以西结说:
灵将我举起,在神的异象,神的灵中将我带进迦勒底地,到被掳的人那里;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以西结书11:1, 24)
还说灵将他举起,他便听见身后有震动轰轰的声音等(以西结书3:12,24)。又说灵将他举起到天与地之间,在神的异象中,带他到耶路撒冷,并让他看到可憎的事(以西结书8:3等)。同样,当以西结看见四活物,就是基路伯(以西结书1章和10章)时,以及当看见新地和新殿,并天使量它们(以西结书40章至48章)时,他就在神的异象中或在灵里;经上说,他在神的异象中(以西结书40:2);灵将他举起(以西结书43:5)。
撒迦利亚的情形也一样,当时有一位天使与他同在,他便看见一个骑马的人站在石榴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等);看见四角,后来看见一人手拿准绳(撒迦利亚书2:1,5等);看见大祭司约书亚(撒迦利亚书3:1等);看见灯台和两棵橄榄树(撒迦利亚书4:1等);看见飞行的书卷和量器(撒迦利亚书5:1,6);又看见四辆车从两山中间出来,还有马(撒迦利亚书6:1等)。但以理也是在这种状态下看见四兽从海中上来(但以理书7:1等),看见公绵羊和公山羊争斗(但以理书8:1等)。他本人说自己是在异象中看到这些事物的(但以理书7:1-2, 7, 13; 8:2; 10:1, 7-8),也是在异象中看见了天使加百利(但以理书9:21)。
约翰也是如此,如他看见人子站在七灯台中间(启示录1章);看见天上的宝座和那坐在宝座上的,以及宝座周围的四活物(启示录4章);看见用七印封严的书卷(启示录5章);看见四匹马从揭开的书卷中出来(启示录6章);看见四位天使站在地的四角(启示录7章);看见蝗虫从无底坑出来(启示录9章);看见天使手里拿着小书卷,交给他吃(启示录10章);听到七位天使吹号(启示录11章);后来看见龙和那龙所逼迫的妇人,以及龙与米迦勒的争战(启示录12章);后来看见两个兽上来,一个从海中上来,另一个从地中上来(启示录13章);看见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启示录15-16章);看见大淫妇坐在朱红色兽上(启示录17-18章);以后又看见一匹白马并坐在马上的(启示录19章);最后看见一个新天新地,然后看见新耶路撒冷从天而降(启示录21-22)。约翰是“在灵里”和“异象中”看到这些事物的,这是他本人说的(启示录1:10,4:2,9:17,21:10)。“我看见”无论在哪个地方出现,都是这个意思。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在灵里”就是“在异象中”。当人灵的视觉被打开时,这种事就会发生。当灵的视觉被打开时,灵界的那些事物就显现眼前,就像尘世的事物显现在肉眼前一样清楚。凭借多年的亲身经历,我能证明这是千真万确的。主复活以后,门徒就是在这种状态下看见祂,故经上说:“他们的眼睛开了”(路加福音24:30-31)。亚伯拉罕也是在这种状态下看见三位天使,和他们说话。夏甲、基甸、约书亚等人亦是在这种状态下看见耶和华的天使;以利沙的少年人同样在这种状态下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因为以利沙祷告说:耶和华啊,求你开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见。耶和华开他的眼目,他就看见。(列王纪下6:17)
但至于圣言,它不是在灵里或在异象中被启示的,而是主以活生生的声音晓谕先知的。所以经上从未说先知凭圣灵说话,而是说他们凭耶和华说话(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3节)。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奸淫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奸淫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奸淫”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