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启1:10.“当主日,我在灵里”表示那时由于神性流注的一种属灵状态。“我在灵里”表示当约翰在异象中时,他所处的属灵状态,接下来会论述这种状态。“当主日”表示那时来自主的流注;在这一天有主的同在,因为这一天是神圣的。由此明显可知,“当主日,我在灵里”表示那时由于神性流注的一种属灵状态。关于众先知,我们读到,他们“在灵里”或“在异象中”,还读到,耶和华的话临到他们。他们在灵里或在异象中时,并不在身体中,而是在他们的灵里;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看见那些在天堂里的事物;但当圣言临到他们时,他们在身体中,并听见耶和华说话。先知们的这两种状态要仔细区分。在异象的状态下,他们的灵眼被打开了,而肉眼被关闭了;这时,他们听见天使所说的话,或耶和华通过天使所说的话,还看见展现给他们的天上的事物;他们有时觉得自己似乎从一个地方被带到另一个地方,其实身体仍停留在原地。
约翰在写启示录时,就处于这种状态;以西结、撒迦利亚、但以理有时也处于这种状态;这时,经上就说,他们“在异象中”或“在灵里”;因为以西结说:
灵将我举起,在神的异象中,藉着神的灵将我带回迦勒底地,到被掳的人那里;因此,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以西结书11:1, 24)
经上还说,灵将他举起,他就听见身后有地震等等(以西结书3:12, 24);经上又说,灵将他举到天地之间,在神的异象中,带他到耶路撒冷,他看到可憎的事(以西结书8:3等)。同样,当以西结看见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以西结书1章和10章)时,以及当他看见新地和新殿,并且天使量它们(以西结书40章至48章)时,他就在神的异象中,或在灵里;经上说,他在神的异象中(以西结书40:2);灵将他举起(以西结书43:5)。
撒迦利亚也是这种情况,当他看见一个骑马的人站在石榴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等)时;当他看见四角,然后看见一个人手拿准绳(撒迦利亚书2:1, 5等)时;当他看见大祭司约书亚(撒迦利亚书3:1等)时;当他看见灯台和两棵橄榄树(撒迦利亚书4:1等)时;当他看见飞行的书卷和量器(撒迦利亚书5:1, 6)时;当他看见四辆车从两山之间出来,以及马(撒迦利亚书6:1等)时,当时就有一位天使与他同在。当但以理看见四只兽从海中上来(但以理书7:1等)时,当他看见公绵羊和公山羊搏斗(但以理书8:1等)时,他同样处于这种状态。他自己说,他在异象中看到这些事物(但以理书7:1-2, 7, 13; 8:2; 10:1, 7-8);天使加百列在一个异象中向他显现(但以理书9:21)。
约翰同样如此,如:当他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启示录1章)时;当他看见天上的宝座和那坐在宝座上的,以及宝座周围的四活物(启示录4章)时;当他看见用七印封严的书卷(启示录5章)时;当他看见四匹马从揭开的书卷中出来(启示录6章)时;当他看见四位天使站在地的四角(启示录7章)时;当他看见蝗虫从无底坑中出来(启示录9章)时;当他看见天使手里拿着小书卷给他吃(启示录10章)时;当他听见七位天使吹号(启示录11章)时;当他看见龙和那龙所逼迫的妇人,以及龙和米迦勒的争战(启示录12章);后来又看见两只兽上来,一只从海中上来,另一只从地中上来(启示录13章)时;当他看见七位天使掌管末后的七灾(启示录15-16章)时;当他看见淫妇坐在朱红色兽上(启示录17-18章);后来又看见一匹白马并骑在马上的那一位(启示录19章);最后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然后看见新耶路撒冷从天而降(启示录21-22章)时。约翰自己说(启示录1:10; 4:2; 9:17; 21:10),他是“在灵里”、“在异象中”看见这些事物的;这也是“我看见”的意思,无论这话出现在哪里。
由此明显可知,“在灵里”就是“在异象中”;这种事是通过打开人的灵的视觉实现的。当灵的视觉被打开时,灵界的事物就会出现,就像自然界的事物出现在肉眼前一样清楚。凭多年的经历,我可以证明,情况就是这样。当门徒看到复活后的主时,他们就处于这种状态,所以经上说:“他们的眼睛开了”(路加福音24:30, 31)。当亚伯拉罕看见三位天使,并与他们说话时,他处于类似状态。当夏甲、基甸、约书亚和其他人看见耶和华的天使时,他们也处于这种状态;当以利沙的少年人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时,他同样处于这种状态,因为:
以利沙祷告说,耶和华啊,求你开他的眼目,使他能看见;耶和华就开了这少年人的眼目,他就看见了。(列王纪下6:17)
但至于圣言,它不是在灵的状态下,或在异象中被启示的,而是主用活生生的声音向众先知口述的。因此,无论在哪个地方,经上都没有说,先知出于圣灵说话,而是说他们出于耶和华说话(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3节)。
1045.“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这从“杯”、“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因为“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表示来自天堂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参看AE 887, 960a,b, 1022节)。由于“杯”表示真理或虚假,而每个教会的教义都要么属于真理,要么属于虚假,因为教会的一切真理或虚假都包含在教义中,所以“杯”也表示教义,“金杯”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之教义。
如在耶利米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出于经上说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那样的原因,也就是说,出于外在上的表象,它被称为“金杯”;然而,它在内在上就像“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污秽”的杯子。因为这就像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关于外在和内在的话: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27)
“可憎之物”是指对良善的亵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淫乱污秽”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它的“污秽”表示亵渎。
至于“可憎之物”所表示的亵渎,它们是对教会圣物的扭曲,因而是将教会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将教会的真理转变为虚假。它们被称为“可憎之物”,因为天使憎恶它们;事实上,只要它们是源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会圣物,它们就会升入天堂;但只要它们被用于邪恶,从而被亵渎,它们就会携带隐藏在里面的地狱之物。因此,它们被感觉为死物,其中曾有一个活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天堂厌恶和憎恨它们。
这就是在圣言中,“可憎之物或可憎之事”的含义,这一点从以西结书对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她拿了给她作妆饰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各种颜色的丘坛,在其上行淫;她拿了给她的金银器皿,为自己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她把给她的油、香、饼、细面和蜂蜜制成安息之气;他们将自己的儿女献为祭;她先是在埃及行淫,后来与亚述人行淫,最后与迦勒底人行淫。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在那里被称为可憎之事的几件事。(以西结书16:2–63)
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亵渎。在要么讲述,要么提及可憎之事或可憎之物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7:9, 10; 16:18; 32:35; 以西结书5:11; 7:19, 20; 8:6–18; 11:21; 14:6; 20:7, 8; 申命记7:25, 26; 12:31; 18:9, 10; 马太福音24:15; 马可福音13:14; 但以理书9:27; 11:31;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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