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9.启7:8.“西布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西布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在主里面,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的合一,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在那些在天堂与教会里的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婚姻之爱本身;因此,“西布伦”在此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他也以“同住”而得名(创世记30:19, 20);“同住”论及心智合而为一的已婚伴侣,因为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同住。在此由“西布伦”表示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之爱。主是爱之良善本身,并让教会成为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当教会之人从主那里以真理接受良善时,“同住”就实现了。在这种情况下,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就是教会本身,就发生在人身上,他成为一个天堂。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神的国,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经常被比作婚姻。
1223.“因为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表示那些信主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拥有生活的良善。这从“细麻衣”、“义行”和“圣徒”的含义清楚可知:“细麻衣”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对此,参看AE 1222节);“义行”是指爱之良善,因而是指生活的良善(对此,参看AE 204b, 1199节);“圣徒”是指那些从主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04, 325a, 973节),因而也指那些信主的人。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4)因此,正如人的细微和最细微的事物里面有生命,这生命知道它们的整个状态,主也在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细微和最细微的事物中。生命在人的细微和最细微的事物中,是因为存在于他里面,被称为肢体、器官、内脏,并和它们一样多的各种不同的事物,如此构成一体,以至于他只知道他是一个简单的存在,不是一个复杂的存在。生命在人最细微的事物中,这一点从这一事实明显看出来:他出于自己的生命去看、听、闻和尝,除非这些感觉器官靠他灵魂的生命存活,否则这是不可能的事。这一点也可从这一事实看出来:整个身体表面都拥有触觉,而产生触觉的,正是生命,而非无生命的皮肤,生命才是触觉的原因。这一点同样从这一事实看出来:皮肤之下的一切肌肉都受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生命支配,并按它们的意思被驱动;因此,不仅手脚和整个身体被驱动,而且舌头、嘴唇、脸和整个头部也被驱动。唯独身体不能驱动它们当中的任何一个,而是来自意愿和理解力的生命,连同这些部位本身里面的生命一起驱动它们。这同样适用于所有身体内脏,其中每个内脏都照着铭刻在它上面的秩序法则发挥自己的功能,并自愿顺服。然而,正是生命通过心肺的每个部位的运动,也通过小脑各个部位的感觉而产生这种活动,而人没有意识到它的行动。
生命在人的细微和最细微的事物中,是因为前面所论述的动物形式是真正的生命形式。事实上,来自其最初源头,即天堂太阳或主的生命,持续不断地处于形成它自己的形像和样式,也就是说,形成世人,并从世人中形成天使的努力之中。因此,它从它所创造的终端中与形式上适合的物质联结,人可以通过这些物质存在,生命则可以住在人里面。由此清楚可知,生命在人的细微和最细微的事物中;凡没有生命在里面的部分,甚至最小粒子,都会成为死的,并被抛弃。既然那时人和天使不是生命,只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既然整个天堂和教会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那么清楚可知,主是这人的生命,也就是说,是天堂和教会的生命,此外,祂在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细微和最细微的事物中是全在和全知的。由于整个天堂和教会照着主的意愿而在祂面前如同一个人,无论大小,或如同一个巨人,或如同一个婴孩,所以很明显,从主发出的生命或属灵之物不在空间之中,或不在天使和教会之人中间延伸;因此,必须从观念中除去空间和时间,才能理解主在所有人那里的全在和全知,无论集体还是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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