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8.启7:7.“以萨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生活良善。在至高意义上,“以萨迦”表示真理的神性良善和良善的真理;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属天的婚姻之爱,也就是对良善与真理的爱;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奖赏;但此处“以萨迦”表示生活的良善,因为他在这组中排行第三,无论在哪一组,第三个都表示由前面两个所产生的终端,如同出于原因的结果;以及出于“西缅”所表示的属灵之爱,就是对邻之爱的结果通过“利未”所表示的对真理的情感产生生活的良善,也就是“以萨迦”。 “以萨迦”的确因“价值”(创世记30:17,18)、从而因“奖赏”得名,生活的良善就拥有奖赏在里面。在摩西对他的祝福中,“以萨迦”也表示此类事物:
西布伦哪,你出外可以欢喜。以萨迦啊,在你帐棚里可以快乐。他们要召集万民到山上,在那里献公义的祭,因为他们要吸取海里的丰富,并沙中所藏的珍宝。(申命记33:18-19)
不过,在他父亲以色列对他的祝福中(创世记49:14,15),“以萨迦”则表示寻求功德的生活良善。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6388节)。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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