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56

356.启7:7.“

356.启7:7.“西缅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西缅”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治(providence),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对邻之爱或仁爱,在属世意义上表示服从和听从。在前两个系列中,经上论述的是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里的人;但在这个系列中,经上论述的是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里的人;后者的爱被称为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和仁爱。在圣言中,西缅及其支派之所以代表、因而表示这种爱,是因为他在流便之后、利未之前出生,而流便、西缅和利未这三人按顺序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或信仰,意愿中的真理或仁爱,行动中的真理或善行;彼得、雅各和约翰所表相同。因此,为叫西缅及其支派可以代表意愿中的真理,也就是仁爱和服从,他以“听”而得名,“听”表示理解真理,并意愿或服从真理;当经上说听见某人时,意思是理解它;当经上说听从某人或听从时,意思是意愿并服从它。
此处要说一说对邻之爱或仁爱:对邻之爱就是对服从主诫命的爱,这些诫命主要是包含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的诫命,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一个人若因这些事是罪而不做它们,就是在爱邻舍;因为仇恨邻舍,并出于仇恨想杀他的人不爱邻舍;想与邻舍的妻子行淫的人不爱邻舍;想偷窃并掠夺邻舍财物的人不爱邻舍,等等。下面保罗的这些话也教导了这一点: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所以仁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0)

诠释启示录 #1134

1134.“说,祸哉

1134.“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表示对这教义和宗教的哀悼。这从“祸哉,祸哉”、“城”和“巴比伦”的含义清楚可知:“祸哉,祸哉”是指哀悼,尤指对破坏和毁灭的哀悼(对此,参看AE 531节);“城”是指教义(对此,参看AE 223节);“巴比伦”是指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它因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歪曲和亵渎而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这清楚表明,“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表示对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哀悼。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神拥有一切能力,而人和天使根本没有任何能力,因为唯独神是生命,人和天使只是生命的接受者,生命是那作用者,而生命的接受者是那被作用者。人人都能看出,生命的接受者根本不能凭自己行动,它的行为必须来自生命,也就是神。然而,它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因为这是可以赋予它的,并且已经赋予它了,如前所述。如果人不是从自己那里活着,那么可推知,他不是从自己那里思考和意愿,也不是从自己那里说话和行动,而是从神那里如此行,唯独神是生命。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看似一个悖论,因为人只感觉这些能力在自己里面,因而只由他自己来行使;然而,当他出于信说话时,他仍承认,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神,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来自魔鬼,尽管一个人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一切都与良善和真理,或邪恶和虚假有关。因此,当一个人行善时,他会在自己里面说,或他的牧师会对他说,他被神引导,当他作恶时,则说他被魔鬼引导。凡讲道的人也祷告说,愿他的思维、话语和舌头被神的灵引导,有时在讲道结束后会补充说,他从灵说话;有些人在自己里面也有同样的感知。此外,我可以在世人前面亲自作证:我的思维和意愿的一切都是通过流注进入的,良善和真理经由天堂从主流入,邪恶和虚假从地狱流入;我已经被允许长时间地感知这种流注。
高层天堂的天使明显感觉到这种流注;他们当中最有智慧的人甚至不愿貌似出于自己思考和意愿。而另一方面,地狱的魔鬼和灵人完全否认它,当被告知事实就是如此时,他们就会发怒。然而,这一真理已经通过活生生的证据向许多人清楚证明了;但后来,他们感到愤怒。不过,由于这一点在许多人看来,似乎是一个悖论,所以重要的是,要从某种理解的观念来看到流注是如何发生的,好叫它可以被承认:它的确发生了。这个事情的本质如下:光和热从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的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生命,这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生命。这属灵之热,即爱,和这属灵之光,即智慧,流入作为生命接受者的主体,就像来自世上太阳的属世之热和属世之光流入非生命接受者的主体一样。虽然光只调整它所流入的物质,热只改变它们的状态,但仍可推知,这些主体若被激活了,就会感觉这些变化在自己里面,还会以为它们来自自己;然而,它们会随着太阳消退,也会随着太阳返回。正因主的神性智慧的生命是光,所以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主都被称为光,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由此清楚可知,神拥有无限能力,因为对所有人来说,祂就是全部。下文将说明,既然唯独神是生命,那么恶人是如何能思想、意愿、说和做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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