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5.“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服侍和行动的意愿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有三样事物按顺序而来,即:对主之爱,智慧和功用,如前所述(AR 352节);此处也是如此,即:相爱,理解力或感知,意愿或行动;这三者同样构成一体,以至于如果其中一个缺失,另两个就什么都不是;以行动来服侍的意愿就是结果,因而是终端,前两者在它里面并共存于其中。“玛拿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玛拿西和以法莲的父亲约瑟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教会的属灵之物是意愿的良善,同时也是理解力的真理;正因如此,“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智(intellectual)。“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因为“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智(intellectual),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那里经常提到以法莲;“玛拿西”因表示教会的意志,所以也表示行动,因为意愿是一切行动的努力,哪里有努力,只要有可能,哪里就有行动。一些地方提到“玛拿西”,如当他出生时(创世记41:50-52);当他被雅各接纳以取代西缅(创世记48:3-5),并被他祝福(创世记48:15, 16);也被摩西祝福时(申命记33:17);还有以赛亚书(9:17-21),诗篇(60:7; 80:2; 108:8)。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
43.⑸爱的本质是爱人胜己,渴望与他们合而为一,并致力于他们的幸福。有两个要素构成神的本质:爱和智慧。但有三个要素构成其爱的本质:爱人胜己,渴望与他们合而为一,致力于他们的幸福。这三个要素同样构成其智慧的本质,因为就象我前面说明的,爱和智慧在神里面是一。正是爱意愿这些事,而智慧则将它们付诸实践。
第一个要素,即爱人胜己,在神对全人类的爱中得到确认。因此缘故,神爱祂所造的一切事物,因为它们是达到目的的途径,若爱目的,必也爱途径。宇宙中所有的人和物都在神之外,因为他们是有限的,而神是无限的。神的爱发出后,不仅延伸到善人与善物,还延伸到恶人与恶物,因而不仅延伸到天堂中的人和物,还延伸到地狱中的人和物,不仅延伸到米迦勒和加百列,还延伸到魔鬼和撒旦。因为神自永恒至永恒,处处都是相同的。祂也说:
祂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但恶人和恶物照样邪恶,其原因在于接受主体和物体本身。因为它们不是照着神之爱本来的样子,照着它至内在的样子来接受这爱,而是照着自己的样子来接受。这和接受太阳的热或雨水的荆棘或荨麻一个道理。
第二个要素,即渴望与他们合而为一,也可在祂与天使天堂、世上的教会,及其中的每个人,与进入并构成世人和教会的一切善与真的联结中得以确认。就其本身而言,爱无非是努力结合。因此,为了实现爱的这个要素,神照祂的形像和样式创造了人类,以便人能与此结合。从主的话清楚可知,圣爱不断寻求结合。祂说:
祂愿与他们合而为一,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使神的爱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1,22,23,26)
神之爱的第三个要素,即致力于他们的幸福,在永生,即无尽的祝福、幸福和快乐中得以确认。神将这些赐给那些接受祂的爱之人。因为正如神是爱本身,祂也是祝福本身。所有爱都从自身呼出快乐,圣爱则呼出祝福本身,幸福和快乐,直到永远。因此,神凭自己使天使和死后的人蒙福,祂通过与他们结合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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