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4.“拿弗他利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那些将要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对功用和何为功用的领悟。在至高意义上,“拿弗他利”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固有能力;在属灵意义上,表示试探并得胜;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属世人的抵制;因为他因相争而得名。但此处“拿弗他利”表示对功用,以及何为功用的领悟,因为在次序上他在亚设之后,而亚设表示对功用之爱;还因为凡在试探中得胜的人都有对功用的内在领悟;事实上,心智的内层通过试探被打开。他们所拥有的领悟在耶利米书(31:33,34)有所描述;他们内心能感觉到何为良善,也能明白何为真理。“拿弗他利支派”表示天使和世人的这种领悟,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这些事得以证实:
拿弗他利人在田野的高处。(士师记5:18)
“田野”的高处是指在领悟方面的教会内在。
拿弗他利啊,你足沾恩惠,满得耶和华的福,可以得西方和南方为业。(申命记33:23)
“得西方”是指热爱服侍的良善,“得南方”是指智慧之光,也就是这种领悟。拿弗他利是只释放的母鹿,发出嘉美的言语。(创世记49:21)
此处描述了试探后的状态,即出于领悟的自由雄辩。
经上还记着说:
拿弗他利支派的一个人满有智慧、聪明、技能,在所罗门的殿中作各样的铜工。(列王纪上7:14)
就名字和支派而言,圣言的历史书部分和预言部分的含义是一样的。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