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4.“拿弗他利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那些将要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对功用和何为功用的领悟。在至高意义上,“拿弗他利”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固有能力;在属灵意义上,表示试探并得胜;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属世人的抵制;因为他因相争而得名。但此处“拿弗他利”表示对功用,以及何为功用的领悟,因为在次序上他在亚设之后,而亚设表示对功用之爱;还因为凡在试探中得胜的人都有对功用的内在领悟;事实上,心智的内层通过试探被打开。他们所拥有的领悟在耶利米书(31:33,34)有所描述;他们内心能感觉到何为良善,也能明白何为真理。“拿弗他利支派”表示天使和世人的这种领悟,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这些事得以证实:
拿弗他利人在田野的高处。(士师记5:18)
“田野”的高处是指在领悟方面的教会内在。
拿弗他利啊,你足沾恩惠,满得耶和华的福,可以得西方和南方为业。(申命记33:23)
“得西方”是指热爱服侍的良善,“得南方”是指智慧之光,也就是这种领悟。拿弗他利是只释放的母鹿,发出嘉美的言语。(创世记49:21)
此处描述了试探后的状态,即出于领悟的自由雄辩。
经上还记着说:
拿弗他利支派的一个人满有智慧、聪明、技能,在所罗门的殿中作各样的铜工。(列王纪上7:14)
就名字和支派而言,圣言的历史书部分和预言部分的含义是一样的。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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