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54

354.“拿弗他利支

354.“拿弗他利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对功用,对何为功用的感知在那些将在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中的人里面。“拿弗他利”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特有能力,在属灵意义上表示试探和胜利,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属世人的抵抗;因为他以相争( wrestlings)而得名。但“拿弗他利”在此表示对功用,对何为功用的感知,因为在这个系列中,他跟在亚设后面,而亚设表示对功用的爱;还因为那些在试探中得胜的人都有对功用的内在感知;事实上,心智的内层是通过试探被打开的。耶利米书(31:33, 34)描述了他们所拥有的感知;他们在自己里面感觉到什么是善的,也在自己里面看到什么是真的。“拿弗他利支派”表示在这种感知方面的天使和世人,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这些话得到证实,士师记:
拿弗他利人在田野的高处。(士师记5:18)
“田野的高处”是指在感知方面的教会的内层。申命记:
拿弗他利饱受美意,满得耶和华的祝福,可以得西方和南方。(申命记33:23)
“得西方”是指服侍之爱的良善,“得南方”是指智慧之光,也就是这种感知。创世记:
拿弗他利是被释放的母鹿,发出嘉美的言语。(创世记49:21)
经上如此描述试探之后在出于感知自由表达或雄辩方面的状态。经上也记着说:
拿弗他利支派的一个人满有智慧、聪明、技能,在所罗门的殿中作一切铜工。(列王纪上7:14)
就名字和支派而言,圣言的历史部分和预言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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