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2.“迦得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属于源自这爱之智慧的生活的功用,也是那些将要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在至高意义上,“迦得”表示全能;在属灵意义上,表示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功用;在属世意义上,表示作为;在此表示生活的功用,因为他随流便和犹大之后而来,属天之爱通过智慧产生功用。有三样事物紧密相连,不可分离:爱、智慧和生活的功用;若取走一样,另两样必然崩溃,对此,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41,297,316节)。“迦得”表示生活的功用,也就是所谓的“果实”。这一点可从他因“万幸”或一堆而得名(创世记30:10,11);他父亲以色列的祝福(创世记49:19),以及摩西对他的祝福(申命33:20,21),他所承受的产业(民数记32:1-42,34:14;申命记3:16,17;约书亚13:24-28)明显看出来。这一点还可从反面意义上“迦得”的含义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65:11;耶利米书49:1-3)。必须知道的是,以色列的众支派在此被分成四支,正如在乌陵和土明,以及安营时那样,并且每一支都包含三个支派,这是因为三可合而为一,如爱、智慧和功用,又如仁、信和作为。如前所述,倘若有一个缺失,另外两个就什么也不是了。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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