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2.“迦得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在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中的人里面的生活的功用,这功用属于源于这爱的智慧。“迦得”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全能,在属灵意义上表示生活的良善,生活的良善也是功用,在属世意义上表示作为,“迦得”在此表示生活的功用,因为他跟在流便和犹大后面,属天之爱通过智慧产生功用。有三样事物连贯在一起,不可分离,即:爱、智慧和生活的功用。如果一个被分离出去,另两个就会崩塌,这可见于《圣爱与圣智》(241, 297, 316节)。“迦得”表示生活的功用,生活的功用也被称为“果实”,这一点可从他以“万军”或一堆而得名(创世记30:10, 11)明显看出来,也可从他父亲以色列的祝福(创世记49:19),以及摩西对他的祝福(申命33:20, 21),同样从他所承受的产业(民数记32:1-42, 34:14; 申命记3:16, 17; 约书亚13:24-28),以及“迦得”在反面意义上的含义(以赛亚书65:11; 耶利米书49:1-3)看出来。必须知道的是,以色列的众支派在此被划分为四组,如它们在乌陵和土明中,在安营时那样,并且每一组都包含三个支派,这是因为三个连贯为一体,如爱、智慧和功用,又如仁、信和作为。事实上,如前所述,如果一个缺失,另两个就什么都不是。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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