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0.启7:5.“犹大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所有将要在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人都具有这爱。在至高意义上,“犹大”表示主的属天之爱;在属灵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和圣言;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属天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不过,此处“犹大”表示属天之爱,就是对主之爱;在这个次序中,“犹大”因是第一个被提及,故表示所有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属天之爱;第一个点名的支派是其余的里面的全部,如同他们的头,如同进入随后全部事物,并汇集、限定、影响它们的一种共性。这就是对主之爱。“一万二千”表示所有具有这爱的人(348节)。
人们知道,所罗门时代过后,以色列十二支派分成了犹大和以色列两个王国。犹大王国代表主的属天或祭司王国;以色列王国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或王权;然而,当属灵之物在后者当中丝毫不剩时,后者就被摧毁了;而犹大王国因着圣言而得以保存,因为主将在那里出生。但当他们完全亵渎圣言,因而不认识主时,其王国随之被摧毁。由此明显可知,“犹大支派”表示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但他们如此对待圣言和主,故“犹大支派”也表示对立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确切地说,是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这爱就是所谓鬼魔的爱欲。
“犹大”及其支派表示属天国度及其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犹大啊,你弟兄们必赞美你,权杖必不离犹大,直等细罗来到,万民都要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洁白。(创世记49:8-12)
大卫必永远作他们的王;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作为与他们的永约;我要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以西结书37:26-27)
锡安的女子啊,应当欢呼快乐;耶和华必使犹大成为祂自己的产业,作祂圣地的分。(撒迦利亚书2:10-12)
犹大啊,可以守你的节期,还你所许的愿吧!因为那恶魔不再从你中间经过;人都已被剪除净尽了。(那鸿书1:15)
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古时之日。(玛拉基书3:1,4)
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20)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在祂的日子里,犹大必得救。(耶利米书23:5,6)
我必从雅各领出种,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选民必承受它。(以赛亚书65:9)
犹大为祂的圣所、以色列为祂所统治的国。(诗篇114:2)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犹大家另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在他们中间给予我的律法,将它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1, 33)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拉住一个人,一个犹大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了。(撒迦利亚书8:23)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各和你们的名字也照样长存;各民族的王必作你的养父,他们的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们必将脸伏于地,向你下拜,并舔你脚上的尘土。(以赛亚书66:22; 49:23)
从这些以及许多其它经文(为数太多,不一一引用)明显可知,“犹大”不是指犹大,而是指教会;如,主将与这个民族订立一个新的永约,使他们成为祂的产业和圣所,直到永远;“列邦的王及其王后必向他们下拜,舔他们脚上的尘土”,诸如此类。
就其本身而言,“犹大支派”是指属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的鬼魔的国度。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要向他们掩面,看他们的结局如何。这本是极乖僻的一代,心中无诚实的儿女;他们是不听劝告的民族;他们的葡萄树是所多玛的葡萄树,蛾摩拉田园所生的;它的葡萄是苦毒的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大蛇的毒气,是虺蛇残害的恶毒;这不都是贮藏在我这里,密封在我府库中吗?(申命记32:20-34)
你当知道,耶和华赐下迦南地,并不是因你的义,也不是因你心里正直,你本是硬着颈项的百姓。(申命记9:5-6)
犹大啊,你神的数目与你城的数目相等;你为那可耻的巴力所筑烧香的坛,也与耶路撒冷街道的数目相等。(耶利米书2:28; 11:13)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约翰福音8:44)
经上说他们装满了假善、不法的事和污秽。(马太福音23:27,28)
一个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马可福音8:38)
耶路撒冷,就是他们所居之地,被称为“所多玛”(以赛亚书3:9;耶利米书23:14;以西结书16:46, 48;启示录11:8)。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声称这个民族已全然毁坏,耶路撒冷要被摧毁(如耶利米书5:1; 6:6, 7; 7:17, 18等;8:6-8等; 9:10, 11, 13等; 13:9, 10, 14; 14:16;耶利米哀歌1:8, 9, 17;以西结书4:1至末尾; 5:5至末尾; 12:18, 19; 15:6-8; 16:1-63; 23:1-49)。
373.“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表示在教会的那种状态下,对源于圣言的真理的评估。这从“骑在马上的”和“手里拿着天平”的含义清楚可知:“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参看AE 355a,c—356, 365a节);“手里拿着天平”是指对源于圣言的真理的评估。圣言提到的一切度量和重量都表示对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所论述的事物的评估,相连的数字决定了在其质和量方面的评估;如此处“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稍后我们会解释它们。代表性教会有许多度量单位,如俄梅珥、贺梅珥、伊法、罢特、欣(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10262节);此外还有天平和秤,它们用来称重和衡量,这些尤表在真理方面对任何事物的评估。由于这个原因,秤的法码都是石头,或用石头做的,因为在圣言中,“石头”表示真理。法码是石头,或用石头做的,这一点从利未记19:36; 申命记25:13; 撒母耳记下14:26; 以赛亚书34:11; 撒迦利亚书4:10明显看出来。在圣言中,“石头”表示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643, 3720, 6426, 8609, 10376节)。所以此处“骑在黑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表示对源于圣言的真理的评估。
前面说明,“坐在马(白马、红马、黑马和灰白马)上的”表示圣言,“马”照其颜色而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但由于很难理解“坐在马上的”表示圣言,马由于红和黑而表示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所以要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圣言本身是神性真理,而对它的理解取决于读它的那个人的状态。一个未处于良善的人在其中感知不到良善的任何东西,一个未处于真理的人在其中看不到真理的任何东西;因此,其原因不在于圣言,而是在于读圣言的那个人。这清楚表明“坐在马上的”表示圣言,尽管马本身表示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坐在白马上的”表示圣言,这一点明显出现在启示录,在那里,经上说:
坐在那马上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启示录19:13)
“天平”或“秤”表示评估,也表示通过真理实现的公正的安排,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但以理书:
当巴比伦王伯沙撒用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金银器皿饮酒时,在他面前有文字出现在墙上,即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就是数算,数算,称量,分裂。这些话的讲解是这样:弥尼,就是神已经数算你的国,使它终止;提客勒,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亏欠;毗勒斯,就是你的国分裂,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但以理书5:5, 25–28)
这段历史在内义上描述了对良善和真理的亵渎,这由“巴比伦”来表示,因为伯沙撒是巴比伦王,“王”在圣言中与他掌权的民族或国家本身所表相同。“他用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金银器皿饮酒,同时又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但以理书5:3–4)表示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金银器皿”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金”表示良善,“银”表示真理;“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表示各种偶像崇拜,因而表示没有任何内在的外在敬拜,就是诸如存在于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中间的那种。这些人中间根本没有教会,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丝毫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这一点由天上来的文字来表示;因为“数算,数算”表示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的探查;“被称在天平里”表示照着它们的品质来评估,并判断;“分裂”表示从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中驱散,逐出和分离;“国”表示教会;由此清楚可知,“被称在天平里”表示照着它们的品质来评估。“分裂”表示从良善和真理中驱散、逐出和分离(参看《属天的奥秘》,4424, 6360—6361, 9093节)。“国”表示教会,因为主的国在教会所在之地;因此,那些属于教会的人被称为“天国之子”(马太福音8:12; 13:38)。
以赛亚书:
谁曾用手心量诸水,用手虎口测诸天,用(三指的)升斗盛大地的尘土,用秤称大山,用天平称小山呢?(以赛亚书40:12)
这些测量描述了照着良善和真理的品质而对天堂和教会里的一切事物的公正安排和评估。此处的量器是“手心”、“手虎口”、“(三指的)升斗”、“秤”和“天平”;“诸水”表示真理;“诸天”表示内层或属灵的真理和良善,包括天堂的和教会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小山”表示仁之良善;“称”表示照着它们的品质来评估和安排。若不凭借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看到,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
由于在圣言中,度量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公正评估和探查,所以经上吩咐,度量要公正,不可欺诈。摩西五经:
你们在审判,在尺、秤、升、斗上不可行不公道的事。你们要用公正的天平、公正的石头或法码、公正的伊法和公正的欣。(利未记19:35–36)
因此,公正在表示照着人们里面良善和真理的品质而对他们的评估和探查之处,在圣言的各个地方都由各种称和天平,以及“伊法”、“俄梅珥”、“贺梅珥”、“海”(seas)、“欣”来表达(如约伯记6:2; 31:6);不公正由“诡诈和骗人的天平”(如何西阿书12:7; 阿摩司书8:5; 弥迦书6:11)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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