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0.启7:5.“犹大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所有将要在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人都具有这爱。在至高意义上,“犹大”表示主的属天之爱;在属灵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和圣言;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属天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不过,此处“犹大”表示属天之爱,就是对主之爱;在这个次序中,“犹大”因是第一个被提及,故表示所有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属天之爱;第一个点名的支派是其余的里面的全部,如同他们的头,如同进入随后全部事物,并汇集、限定、影响它们的一种共性。这就是对主之爱。“一万二千”表示所有具有这爱的人(348节)。
人们知道,所罗门时代过后,以色列十二支派分成了犹大和以色列两个王国。犹大王国代表主的属天或祭司王国;以色列王国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或王权;然而,当属灵之物在后者当中丝毫不剩时,后者就被摧毁了;而犹大王国因着圣言而得以保存,因为主将在那里出生。但当他们完全亵渎圣言,因而不认识主时,其王国随之被摧毁。由此明显可知,“犹大支派”表示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但他们如此对待圣言和主,故“犹大支派”也表示对立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确切地说,是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这爱就是所谓鬼魔的爱欲。
“犹大”及其支派表示属天国度及其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犹大啊,你弟兄们必赞美你,权杖必不离犹大,直等细罗来到,万民都要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洁白。(创世记49:8-12)
大卫必永远作他们的王;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作为与他们的永约;我要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以西结书37:26-27)
锡安的女子啊,应当欢呼快乐;耶和华必使犹大成为祂自己的产业,作祂圣地的分。(撒迦利亚书2:10-12)
犹大啊,可以守你的节期,还你所许的愿吧!因为那恶魔不再从你中间经过;人都已被剪除净尽了。(那鸿书1:15)
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古时之日。(玛拉基书3:1,4)
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20)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在祂的日子里,犹大必得救。(耶利米书23:5,6)
我必从雅各领出种,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选民必承受它。(以赛亚书65:9)
犹大为祂的圣所、以色列为祂所统治的国。(诗篇114:2)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犹大家另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在他们中间给予我的律法,将它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1, 33)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拉住一个人,一个犹大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了。(撒迦利亚书8:23)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各和你们的名字也照样长存;各民族的王必作你的养父,他们的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们必将脸伏于地,向你下拜,并舔你脚上的尘土。(以赛亚书66:22; 49:23)
从这些以及许多其它经文(为数太多,不一一引用)明显可知,“犹大”不是指犹大,而是指教会;如,主将与这个民族订立一个新的永约,使他们成为祂的产业和圣所,直到永远;“列邦的王及其王后必向他们下拜,舔他们脚上的尘土”,诸如此类。
就其本身而言,“犹大支派”是指属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的鬼魔的国度。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要向他们掩面,看他们的结局如何。这本是极乖僻的一代,心中无诚实的儿女;他们是不听劝告的民族;他们的葡萄树是所多玛的葡萄树,蛾摩拉田园所生的;它的葡萄是苦毒的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大蛇的毒气,是虺蛇残害的恶毒;这不都是贮藏在我这里,密封在我府库中吗?(申命记32:20-34)
你当知道,耶和华赐下迦南地,并不是因你的义,也不是因你心里正直,你本是硬着颈项的百姓。(申命记9:5-6)
犹大啊,你神的数目与你城的数目相等;你为那可耻的巴力所筑烧香的坛,也与耶路撒冷街道的数目相等。(耶利米书2:28; 11:13)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约翰福音8:44)
经上说他们装满了假善、不法的事和污秽。(马太福音23:27,28)
一个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马可福音8:38)
耶路撒冷,就是他们所居之地,被称为“所多玛”(以赛亚书3:9;耶利米书23:14;以西结书16:46, 48;启示录11:8)。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声称这个民族已全然毁坏,耶路撒冷要被摧毁(如耶利米书5:1; 6:6, 7; 7:17, 18等;8:6-8等; 9:10, 11, 13等; 13:9, 10, 14; 14:16;耶利米哀歌1:8, 9, 17;以西结书4:1至末尾; 5:5至末尾; 12:18, 19; 15:6-8; 16:1-63; 23:1-49)。
20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这从“我要认他的名”、“父”和“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认他的名”是指它们或事物可以与他们生命状态的品质一致,因为当论及主时,“我要承认”表示准许它们或事物可以;事实上,凡主关于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或天使所说或承认的东西,祂都会准许并提供,因为爱与信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说”(speak)当论及主时,表示教导、光照并提供(参看《属天的奥秘》,5361, 6946, 6951, 7019, 8095, 10234, 10290节);“名”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父”当由主来说时,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下文会论述这一点);“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也来自主(参看AE 130节)。由此清楚可知,“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父”由主来说时,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是因为主被称为神性,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祂生命的本质,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这神性合一。主称这神性为祂的父,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教导,祂自己与父为一,如约翰福音: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又:
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因与父为一,故还声明:
父的一切都祂的,祂的也是父的。(约翰福音17:10)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13:3)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祂;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除了在父怀里的子之外,没有人看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6:46)
又: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从最后这段经文也清楚可知,他们为一,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很明显,主的人身也是神,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由于父的一切也是主的,祂与父为一,所以主在升天时对祂的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祂以这句话教导人们应当唯独靠近祂,因为唯独祂能做成一切事;如之前祂也对他们说:
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也就是说,当靠近主时,才靠近父。
在其它许多原因中,主如此频繁地谈论父,如同谈论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个人,是因为“父”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并来自主;圣言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而即给世人,也给天使。因此,经上提到父,是为了让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可以感知到主的神性良善;经上提到“神的儿子”和“人子”,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感知到神性真理,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父”表示良善(AC 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母”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神性良善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生命的本质,祂的人身或人性就来自它,主称这神性良善为“父”(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主被承认为天上的父,因为他们为一(AC 15, 1729, 3690节);在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AC 2005节);主还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父,因为他们正从祂那里接受新生命,并接受祂的生命(AC 2293, 3690, 6492节);“神的儿子”和“人子”是指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 151, 166节)。由于凡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良善,也必须处于真理(没有人能处于这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那一个,因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实存或显现),还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所以经上说:“我要在父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在福音书中同样如此: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马太福音10:32)
路加福音: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天使面前也必认他。(路加福音12:8)
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说:
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路加福音9:26; 马太福音16:27)
此处主将祂自己的荣耀称为“父与天使的荣耀”,因为祂说“在自己的荣耀里,并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但在另一处说“在父与天使的荣耀里”,在别处说“在父的荣耀里同天使”。如马可福音:
祂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马可福音8:38)
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马太福音25:31)
对此,必须作为附录进一步补充的是,如果主与父为一,祂的人身或人性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作为一个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会看到光;因为当阅读圣言时,被视为教义,并从教义被承认的东西都在光中。此外,一切光都从主发出,主拥有一切能力,会光照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而另一方面,如果父的神性是另一个神性,不是主的神性作为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里面于光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处于这种教义的人会从这一个神性转向那一个神性,从他所能看见的主的神性(这种看见通过思维和信仰实现)转向他所不能看见的神性;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1:18)
相信并热爱一个无法以任何形式来思想的神性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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