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50

350.启7:5.“

350.启7:5.“犹大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所有将要在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人都具有这爱。在至高意义上,“犹大”表示主的属天之爱;在属灵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和圣言;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属天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不过,此处“犹大”表示属天之爱,就是对主之爱;在这个次序中,“犹大”因是第一个被提及,故表示所有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属天之爱;第一个点名的支派是其余的里面的全部,如同他们的头,如同进入随后全部事物,并汇集、限定、影响它们的一种共性。这就是对主之爱。“一万二千”表示所有具有这爱的人(348节)。
人们知道,所罗门时代过后,以色列十二支派分成了犹大和以色列两个王国。犹大王国代表主的属天或祭司王国;以色列王国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或王权;然而,当属灵之物在后者当中丝毫不剩时,后者就被摧毁了;而犹大王国因着圣言而得以保存,因为主将在那里出生。但当他们完全亵渎圣言,因而不认识主时,其王国随之被摧毁。由此明显可知,“犹大支派”表示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但他们如此对待圣言和主,故“犹大支派”也表示对立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确切地说,是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这爱就是所谓鬼魔的爱欲。
“犹大”及其支派表示属天国度及其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犹大啊,你弟兄们必赞美你,权杖必不离犹大,直等细罗来到,万民都要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洁白。(创世记49:8-12)
大卫必永远作他们的王;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作为与他们的永约;我要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以西结书37:26-27)
锡安的女子啊,应当欢呼快乐;耶和华必使犹大成为祂自己的产业,作祂圣地的分。(撒迦利亚书2:10-12)
犹大啊,可以守你的节期,还你所许的愿吧!因为那恶魔不再从你中间经过;人都已被剪除净尽了。(那鸿书1:15)
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古时之日。(玛拉基书3:1,4)
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20)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在祂的日子里,犹大必得救。(耶利米书23:5,6)
我必从雅各领出种,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选民必承受它。(以赛亚书65:9)
犹大为祂的圣所、以色列为祂所统治的国。(诗篇114:2)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犹大家另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在他们中间给予我的律法,将它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1, 33)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拉住一个人,一个犹大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了。(撒迦利亚书8:23)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各和你们的名字也照样长存;各民族的王必作你的养父,他们的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们必将脸伏于地,向你下拜,并舔你脚上的尘土。(以赛亚书66:22; 49:23)
从这些以及许多其它经文(为数太多,不一一引用)明显可知,“犹大”不是指犹大,而是指教会;如,主将与这个民族订立一个新的永约,使他们成为祂的产业和圣所,直到永远;“列邦的王及其王后必向他们下拜,舔他们脚上的尘土”,诸如此类。
就其本身而言,“犹大支派”是指属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的鬼魔的国度。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要向他们掩面,看他们的结局如何。这本是极乖僻的一代,心中无诚实的儿女;他们是不听劝告的民族;他们的葡萄树是所多玛的葡萄树,蛾摩拉田园所生的;它的葡萄是苦毒的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大蛇的毒气,是虺蛇残害的恶毒;这不都是贮藏在我这里,密封在我府库中吗?(申命记32:20-34)
你当知道,耶和华赐下迦南地,并不是因你的义,也不是因你心里正直,你本是硬着颈项的百姓。(申命记9:5-6)
犹大啊,你神的数目与你城的数目相等;你为那可耻的巴力所筑烧香的坛,也与耶路撒冷街道的数目相等。(耶利米书2:28; 11:13)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约翰福音8:44)
经上说他们装满了假善、不法的事和污秽。(马太福音23:27,28)
一个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马可福音8:38)
耶路撒冷,就是他们所居之地,被称为“所多玛”(以赛亚书3:9;耶利米书23:14;以西结书16:46, 48;启示录11:8)。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声称这个民族已全然毁坏,耶路撒冷要被摧毁(如耶利米书5:1; 6:6, 7; 7:17, 18等;8:6-8等; 9:10, 11, 13等; 13:9, 10, 14; 14:16;耶利米哀歌1:8, 9, 17;以西结书4:1至末尾; 5:5至末尾; 12:18, 19; 15:6-8; 16:1-63; 23:1-49)。

诠释启示录 #1104

1104.“地上的客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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