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50

350.启7:5.“

350.启7:5.“犹大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所有将要在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人都具有这爱。在至高意义上,“犹大”表示主的属天之爱;在属灵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和圣言;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属天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不过,此处“犹大”表示属天之爱,就是对主之爱;在这个次序中,“犹大”因是第一个被提及,故表示所有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属天之爱;第一个点名的支派是其余的里面的全部,如同他们的头,如同进入随后全部事物,并汇集、限定、影响它们的一种共性。这就是对主之爱。“一万二千”表示所有具有这爱的人(348节)。
人们知道,所罗门时代过后,以色列十二支派分成了犹大和以色列两个王国。犹大王国代表主的属天或祭司王国;以色列王国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或王权;然而,当属灵之物在后者当中丝毫不剩时,后者就被摧毁了;而犹大王国因着圣言而得以保存,因为主将在那里出生。但当他们完全亵渎圣言,因而不认识主时,其王国随之被摧毁。由此明显可知,“犹大支派”表示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但他们如此对待圣言和主,故“犹大支派”也表示对立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确切地说,是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这爱就是所谓鬼魔的爱欲。
“犹大”及其支派表示属天国度及其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犹大啊,你弟兄们必赞美你,权杖必不离犹大,直等细罗来到,万民都要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洁白。(创世记49:8-12)
大卫必永远作他们的王;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作为与他们的永约;我要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以西结书37:26-27)
锡安的女子啊,应当欢呼快乐;耶和华必使犹大成为祂自己的产业,作祂圣地的分。(撒迦利亚书2:10-12)
犹大啊,可以守你的节期,还你所许的愿吧!因为那恶魔不再从你中间经过;人都已被剪除净尽了。(那鸿书1:15)
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古时之日。(玛拉基书3:1,4)
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20)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在祂的日子里,犹大必得救。(耶利米书23:5,6)
我必从雅各领出种,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选民必承受它。(以赛亚书65:9)
犹大为祂的圣所、以色列为祂所统治的国。(诗篇114:2)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犹大家另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在他们中间给予我的律法,将它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1, 33)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拉住一个人,一个犹大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了。(撒迦利亚书8:23)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各和你们的名字也照样长存;各民族的王必作你的养父,他们的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们必将脸伏于地,向你下拜,并舔你脚上的尘土。(以赛亚书66:22; 49:23)
从这些以及许多其它经文(为数太多,不一一引用)明显可知,“犹大”不是指犹大,而是指教会;如,主将与这个民族订立一个新的永约,使他们成为祂的产业和圣所,直到永远;“列邦的王及其王后必向他们下拜,舔他们脚上的尘土”,诸如此类。
就其本身而言,“犹大支派”是指属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的鬼魔的国度。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要向他们掩面,看他们的结局如何。这本是极乖僻的一代,心中无诚实的儿女;他们是不听劝告的民族;他们的葡萄树是所多玛的葡萄树,蛾摩拉田园所生的;它的葡萄是苦毒的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大蛇的毒气,是虺蛇残害的恶毒;这不都是贮藏在我这里,密封在我府库中吗?(申命记32:20-34)
你当知道,耶和华赐下迦南地,并不是因你的义,也不是因你心里正直,你本是硬着颈项的百姓。(申命记9:5-6)
犹大啊,你神的数目与你城的数目相等;你为那可耻的巴力所筑烧香的坛,也与耶路撒冷街道的数目相等。(耶利米书2:28; 11:13)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约翰福音8:44)
经上说他们装满了假善、不法的事和污秽。(马太福音23:27,28)
一个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马可福音8:38)
耶路撒冷,就是他们所居之地,被称为“所多玛”(以赛亚书3:9;耶利米书23:14;以西结书16:46, 48;启示录11:8)。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声称这个民族已全然毁坏,耶路撒冷要被摧毁(如耶利米书5:1; 6:6, 7; 7:17, 18等;8:6-8等; 9:10, 11, 13等; 13:9, 10, 14; 14:16;耶利米哀歌1:8, 9, 17;以西结书4:1至末尾; 5:5至末尾; 12:18, 19; 15:6-8; 16:1-63; 23:1-49)。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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