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为神的圣言,并为给耶稣基督作的见证”表示为了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可以从心里,因而在光中被接受,也为了主的人身可以被承认为神性。前面(AR 6节)解释了这一点。
97. (6)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与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这种合一通过救赎行为实现,因为主通过祂的人身执行这些行为。由于祂是这样做的,所以父所表示的神性越来越接近、帮助并配合祂,直到最终他们结合起来,以至于不再是二,而是一。这种合一就是下文所论述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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