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为神的圣言,并为给耶稣基督作的见证”表示为了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可以从心里,因而在光中被接受,也为了主的人身可以被承认为神性。前面(AR 6节)解释了这一点。
474.主在约翰福音教导说,祂本身就是生命,因而是生命本身: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又: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又: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又跟从我的,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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