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为神的道,并为给耶稣基督作的见证”表为了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也为了主的人身能被承认为神性。这在前面已经解释过了(6节)。
Life21.由此明显可知,一个人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与主同在并在主里面;他在何等程度上在主里面,就在何等程度上不从自己而是从主行善。由此得出这样一条普世律法:任何人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就行善到何等程度。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