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49

349.“以色列人各

349.“以色列人各支派中受印的”表主的天堂与教会由他们组成。“支派”表示在生活良善方面的宗教信仰,“各支派”表示在一切爱之良善和源于这良善,也就是生活良善的一切真理方面的教会;因为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就是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这二者的婚姻就是教会。以色列十二支派代表并因此表示在该婚姻方面的教会,每个支派代表并因此表示其中某种普遍的良善之真理,或真理之良善。至于每个支派表示什么,迄今为止不为人知,没有揭示给任何人,也无法被揭示出来,以免由于不连贯的解读,隐藏在它们合而为一的结合里面的神圣遭到亵渎,因为它们的含义取决于它们的结合。
在照着出生而得名的次序(创世记29;30;35:18)中,他们具有一层含义,其出生次序如下:
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但,拿弗他利,迦得,亚设,以萨迦,西布伦,约瑟,便雅悯。(创世记35:23-26)
在照着他们进埃及时被提及的次序中,他们具有另外一层含义,被提及的次序如下:
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西布伦,迦得,亚设,约瑟,便雅悯,但,拿弗他利。(创世记46:8-24)
在照着他们的父亲以色列祝福他们的次序中,他们又有一层含义,祝福的次序如下:
流便,西缅,利未,犹大,西布伦,以萨迦,但,迦得,亚设,拿弗他利,约瑟,便雅悯。(创世记49章)
在照着摩西祝福他们的次序中,同样又有一层含义,摩西祝福的次序如下:
流便,犹大,利未,便雅悯,约瑟,以法莲,玛拿西,西布伦,迦得,但,拿弗他利,亚设。(申命记33)
此处提到了以法莲和玛拿西,没有提到西缅和以萨迦。
在他们安营和起行的次序中,他们又有一层含义,这个次序是:
犹大、以萨迦和西布伦支派在东面;流便、西缅和迦得支派在南面;以法莲、玛拿西和便雅悯支派在西面;但、亚设和拿弗他利支派在北面;利未支派在中间。(民数记2:1至末尾)
在其它地方提及他们的次序中,他们仍有另外的含义,如:创世记(35:23-26),民数记(1:5-16; 7:1至末尾; 13:4-15; 26:5-57; 34:17-28),申命记(27:2, 13),约书亚书(15-19章),以西结书(48:1至末尾)。所以,当“巴兰看见以色列照其支派居住”时,就说:
雅各啊,你的帐棚何等华美,以色列啊,你的帐幕何其华丽。(民数记24:1-4等)
在决断的胸牌,也就是在乌陵和土明中,十二块宝石照着以色列十二个儿子的名字排列在里面(出埃及记28:15-21),依次排列的各支派的含义取决于求问,他们会得到求问的答复。至于在启示录中此处提及他们的次序中,他们的含义也是不同的,对此,稍后予以解释。“支派”表示宗教信仰,“十二支派”表示在涉及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的教会,这是因为在希伯来语,“支派”和“权杖”是同一个词,并且“权杖”是指国,主的国是天堂和教会。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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