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49

349.“以色列人各

349.“以色列人各支派中受印的”表主的天堂与教会由他们组成。“支派”表示在生活良善方面的宗教信仰,“各支派”表示在一切爱之良善和源于这良善,也就是生活良善的一切真理方面的教会;因为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就是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这二者的婚姻就是教会。以色列十二支派代表并因此表示在该婚姻方面的教会,每个支派代表并因此表示其中某种普遍的良善之真理,或真理之良善。至于每个支派表示什么,迄今为止不为人知,没有揭示给任何人,也无法被揭示出来,以免由于不连贯的解读,隐藏在它们合而为一的结合里面的神圣遭到亵渎,因为它们的含义取决于它们的结合。
在照着出生而得名的次序(创世记29;30;35:18)中,他们具有一层含义,其出生次序如下:
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但,拿弗他利,迦得,亚设,以萨迦,西布伦,约瑟,便雅悯。(创世记35:23-26)
在照着他们进埃及时被提及的次序中,他们具有另外一层含义,被提及的次序如下:
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西布伦,迦得,亚设,约瑟,便雅悯,但,拿弗他利。(创世记46:8-24)
在照着他们的父亲以色列祝福他们的次序中,他们又有一层含义,祝福的次序如下:
流便,西缅,利未,犹大,西布伦,以萨迦,但,迦得,亚设,拿弗他利,约瑟,便雅悯。(创世记49章)
在照着摩西祝福他们的次序中,同样又有一层含义,摩西祝福的次序如下:
流便,犹大,利未,便雅悯,约瑟,以法莲,玛拿西,西布伦,迦得,但,拿弗他利,亚设。(申命记33)
此处提到了以法莲和玛拿西,没有提到西缅和以萨迦。
在他们安营和起行的次序中,他们又有一层含义,这个次序是:
犹大、以萨迦和西布伦支派在东面;流便、西缅和迦得支派在南面;以法莲、玛拿西和便雅悯支派在西面;但、亚设和拿弗他利支派在北面;利未支派在中间。(民数记2:1至末尾)
在其它地方提及他们的次序中,他们仍有另外的含义,如:创世记(35:23-26),民数记(1:5-16; 7:1至末尾; 13:4-15; 26:5-57; 34:17-28),申命记(27:2, 13),约书亚书(15-19章),以西结书(48:1至末尾)。所以,当“巴兰看见以色列照其支派居住”时,就说:
雅各啊,你的帐棚何等华美,以色列啊,你的帐幕何其华丽。(民数记24:1-4等)
在决断的胸牌,也就是在乌陵和土明中,十二块宝石照着以色列十二个儿子的名字排列在里面(出埃及记28:15-21),依次排列的各支派的含义取决于求问,他们会得到求问的答复。至于在启示录中此处提及他们的次序中,他们的含义也是不同的,对此,稍后予以解释。“支派”表示宗教信仰,“十二支派”表示在涉及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的教会,这是因为在希伯来语,“支派”和“权杖”是同一个词,并且“权杖”是指国,主的国是天堂和教会。

诠释启示录 #157

157.“和你的作为

157.“和你的作为,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表示由此而来的外在。这从“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或行为”是指里面有内在的外在;因为“作为或行为”是终极结果,内在一起呈现在其中,并在那里处于一个系列中;它们在那里形成自己的终端和完全。那些属于思维和意愿的事物,属灵地说,那些属于爱和信的事物被称为内在;这些事物在作为或行为中;因此,作为或行为是终端。属于心智的内层事物先后流入外在事物,甚至流入终端,它们也在其中存在并持续存在(参看《属天的奥秘》,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它们还在终端形成同步秩序,在什么样的系列中(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整个人都在他的行为或作为中,只意愿却没有做的事,即便人能做,还不存在(参看《天堂与地狱》,475–476节)。

对此,我想补充一个至今未知的奥秘。死后,人的灵照着他在世时其情感的生命而以一个人的形式显现;如果他过着一种天堂之爱的生活,那么该形式是美丽的;如果他过着一种世俗之爱的生活,那么该形式是不美丽的。这就是为何天使们是爱和仁的形式;但他们如此美丽的形式不是从唯独思维和意愿的情感中获得的,而是从它们在行为或作为中所表达的情感中获得的;因为出于意愿和思维,或爱和信的情感的行为或作为就是那构成或产生灵的外在形式,因而构成或产生他的脸、身体和言语的美丽的东西。原因在于,正如内层终止于行为或作为,如同终止于它们的终端,它们也终止于身体的外在形式。因为众所周知,人的意愿的一切都终止于他身体的终端。意愿没有终止于其中的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是这个身体的一个部位,这从身体的行为,甚至最琐碎的行为明显看出来,因为这些行为都从意愿的方向流出,并表现在身体终端(参看《天堂与地狱》,59–60节;《最后的审判》,30–31节)。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明显看出来,即:人的灵完全就像他的意愿,不是像他那当有可能时没有发出进入行为的意愿(这种意愿只是里面有一种意愿表象的思维),而是那只渴望行动的实际或积极意愿;这种意愿和人的爱是一样的;整个灵及其人的形式都取决于这种意愿。意愿或爱就是灵本身(参看AE 105节;《天堂与地狱》,479节)。这就是为何圣言如此频繁地说,人应遵行主的诫命,并且他照着自己的行为或所做的,也就是照着行为中的爱受报应,而不是照着当能行出来时却没有行为的爱受报应。

经上说:“我知道你的作为,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表示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之后,作为或行为更充满爱;因为内在越与外在结合,外在,因而行为或作为里面属于内在的就越多;事实上,外在,或作为或行为无非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内层事物的结果;结果从内在获得其一切品质,它们从这些内在存在,如动作从它的努力存在;人里面的努力就是意愿,由此而来的动作就是行为。

从对本节的解释可以看出,经上描述了在教会之人里面,内在与外在以哪种顺序结合,即:以“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描述了内在;以“事工和信仰”描述了内在的良善和真理;以“忍耐”描述了内在与外在的结合;以“我知道你的作为,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描述了由此而来的外在。人们无法从字义,只能从字义里面的灵义看出,这些话包含这些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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