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8.启7:4.“我听见受印的人的数目共有十四万四千人”表示所有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并处于通过圣言来自祂的源于爱之良善的教义真理的人。以色列十二支派中的“十四万四千人”就表示这些人,因为“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由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并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的人形成的教会。“144,000”这个数字是指所有这些人;因为这个数字与12所表相同,它是12乘12,再乘1000的乘积;任何数字自身相乘,然后再乘10、100或1000,其含义都和原来的数字是一样的;因此,数字144,000与144所表相同,而144与12所表相同,因为12乘12等于144;同样,每个支派受印的12,000乘以12等于144,000。数字12表示一切或所有,论及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12是3乘以4的乘积,而数字3表示在真理方面的一切,数字4表示在良善方面的一切;因此,12在此表示在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方面的一切。
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的附加属性,决定了事物的品质或数量,这一点可从启示录中的数字明显看出来,它们若没有某种具体含义,在许多地方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由此可见,“受印的十四万四千人”,以及“各支派的一万二千人”不是指有如此多的人从以色列支派中被盖印和拣选,而是指所有处于来自主的源于爱之良善的教义真理的人。这就是“以色列十二支派”,以及“主的十二使徒”总体上所表示的;不过,每个支派和每个使徒都具体地表示源于良善的某个真理。稍后我们会解释每个具体支派的含义。十二支派因表示来自主的源于爱之良善的一切教义真理,所以也表示教会的一切;因此,以色列十二支派代表教会,十二使徒也是。
由于“十二”论及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所以数字12描述了每个细节上的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如启示录:
城的长和宽都是一万二千斯他丢;城墙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启示录21:16, 17)
144就是12乘以12。又:
有十二个门;门是十二颗珍珠;门上有十二位天使;又写着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城墙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它们由十二样宝石构成;而且那里有生命树,十二个月结十二样果子。(启示录21:12, 13; 21章)。
关于这一切细节,可参看启示录21和22章。新天堂就由此处所论述的这些人形成,新教会正在由主形成;因为他们和启示录第14章所提到的那些人是一样的,在那里,论到他们,经上说:
我又观看,看哪,羔羊站在锡安山,和祂在一起的有十四万四千人。他们在宝座前唱新歌,除了从地上买来的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因为他们是童身,跟随羔羊,无论祂往哪里去。(启示录14:1, 3, 4)。
由于“十二支派”表示在其一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主的教会,所以数字“十二”就成了教会的一个数字,被用于教会的神圣典礼和仪式中,如:
内有乌陵和土明的决断胸牌,胸牌外镶十二颗宝石。(出埃及记28:21)
十二个陈设饼被摆在帐幕的桌子上。(利未记24:5, 6)
摩西在西乃山下筑了一座坛,并立了十二根柱子。(出埃及记24:4)
十二个人被派去窥探迦南地。(申命记1:23)
十二个人从约旦河中间取出十二块石头。(约书亚记4:1-9, 20)
献坛礼时,十二个首领取十二个银盘子,十二个银碗,十二个金盂,十二只公牛,十二只公羊,十二只羔羊,十二只公山羊。(民数记7:84, 87)
以利亚取了十二块石头,筑了一座坛。(列王纪上18:31, 32)
以利亚遇见以利沙正在用十二对牛耕地,自己赶着第十二对,以利亚便把自己的外衣搭在他身上。(列王纪上19:19)
所罗门在铜海下安置十二只牛。(列王纪上7:25, 44)
他造了一个宝座,有十二个狮子站在其台阶上。(列王纪上10:19, 20)
身披日头的妇人头戴十二颗星的冠冕。(启示录12:1)
由此可见,“受印的十四万四千人,每个支派的一万二千人”不是指数量如此多的犹太人和以色列人,而是指所有属于新基督天堂和新教会,将处于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源于爱之良善的教义真理的人。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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