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48

348.启7:4.“

348.启7:4.“我听见受印的数目有十四万四千”表所有承认主为天地之神,并从祂经由圣言处于源自爱之良善的教义真理之人。出于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十四万四千”之所以表示这些人,是因为“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由那些从主处于良善与真理,并承认主为天地之神的人所组成的教会。“144,000”这个数字表示所有这些人;因为这个数字与12所表相同,它是12乘12,再乘1000的结果;无论哪个数字,自身相乘,然后乘10、100或1000,其含义都和原先的这个数字一样;因此,144,000这个数字和144所表相同,而144则与12所表相同,因为12乘12就等于144;同样,每个支派受印的数目12,000乘以12就是144,000。数字12表示全部,并论及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12是3乘以4的结果,而数字3表示真理的一切事物,数字4表示良善的一切事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12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
所有数字都表示决定其质或量的事物的属性,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数字明显看出来,它们若没有某种具体含义,在许多地方是毫无意义的。由此可见,“受印的十四万四千”,以及“各支派中受印的一万二千”不是指以色列支派中有如此多的人被盖印和拣选,而是指所有从主处于源自爱之良善的教义真理之人。这就是 “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以及“主的十二使徒”总体上所表示的;但具体来说,每个支派和每位使徒都表示某种源于良善的真理。稍后解释每个特定支派的含义。十二支派因表示所有从主源于爱之良善的教义真理,故也表示教会的全部事物;鉴于此,以色列十二支派代表教会,十二使徒也是。
“十二”因论及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故表示主的新教会的新耶路撒冷在每个细节上都以数字十二来描述。如:
城的长和宽都是一万二千斯他丢;城墙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启示录21:16,17)
144就是12乘12。
有十二个门;门是十二颗珍珠;门上有十二位天使;又写着以色列十二个支派的名字;城墙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它们由十二样宝石构成;而且,那里有生命树,十二个月结十二样的果子(启示录21:12,13;22章)。
关于所有这些细节,可参看启示录21和22章。主通过这些人已形成新天堂,并正在形成新教会;因为他们和14章所提到的那些人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
我又观看,见羔羊站在锡安山,同祂又有十四万四千人;、他们在宝座前唱新歌,除了从地上买来的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他们是童身,羔羊无论往哪里去,他们都跟随祂。(启示录14:1,3,4)。
因为“十二支派”表示主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所以数字“十二”就成了教会的数字,被应用于教会的神圣典礼和仪式中。如:含有乌陵和土明的决断胸牌有十二样的宝石(出埃及记28:21);十二个陈设饼被摆列在会幕的桌子上(利未记24:5,6);摩西在西乃山下筑了一座坛并立了十二根柱子(出埃及记24:4);十二个人被派去窥探迦南地(申命记1:23);十二个人从约旦河中间取出十二块石头(约书亚记4:1-9,20);献坛礼时,十二位首领取十二个银盘子,十二个银碗,十二个金盂,十二只公牛,十二只公羊,十二只羊羔,十二只公山羊(民数记7:84,87);以利亚取了十二块石头,筑了一座坛(列王纪上18:31,32);以利亚遇见以利沙时,以利沙正赶着十二对牛耕地,他自己赶着第十二对,以利亚便把自己的外衣搭在他身上(列王纪上19:19);所罗门在铜海下安放十二头铜牛(列王纪上7:25,44);他造了一个宝座,有十二个狮子站在台阶上(列王纪上10:19,20);身披日头的妇人头戴十二颗星的冠冕(启示录12:1)。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受印的十四万四千,每个支派的一万二千”不是指数量上如此多的犹太人和以色列人,而是指所有属于新基督天堂和新教会,将从主经由圣言处于源自爱之良善的教义真理之人。

诠释启示录 #1045

1045.“手拿盛满

1045.“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这从“杯”、“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因为“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表示来自天堂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参看AE 887, 960a,b, 1022节)。由于“杯”表示真理或虚假,而每个教会的教义都要么属于真理,要么属于虚假,因为教会的一切真理或虚假都包含在教义中,所以“杯”也表示教义,“金杯”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之教义。

如在耶利米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出于经上说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那样的原因,也就是说,出于外在上的表象,它被称为“金杯”;然而,它在内在上就像“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污秽”的杯子。因为这就像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关于外在和内在的话: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27)

“可憎之物”是指对良善的亵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淫乱污秽”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它的“污秽”表示亵渎。

至于“可憎之物”所表示的亵渎,它们是对教会圣物的扭曲,因而是将教会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将教会的真理转变为虚假。它们被称为“可憎之物”,因为天使憎恶它们;事实上,只要它们是源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会圣物,它们就会升入天堂;但只要它们被用于邪恶,从而被亵渎,它们就会携带隐藏在里面的地狱之物。因此,它们被感觉为死物,其中曾有一个活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天堂厌恶和憎恨它们。

这就是在圣言中,“可憎之物或可憎之事”的含义,这一点从以西结书对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她拿了给她作妆饰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各种颜色的丘坛,在其上行淫;她拿了给她的金银器皿,为自己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她把给她的油、香、饼、细面和蜂蜜制成安息之气;他们将自己的儿女献为祭;她先是在埃及行淫,后来与亚述人行淫,最后与迦勒底人行淫。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在那里被称为可憎之事的几件事。(以西结书16:2–63)

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亵渎。在要么讲述,要么提及可憎之事或可憎之物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7:9, 10; 16:18; 32:35; 以西结书5:11; 7:19, 20; 8:6–18; 11:21; 14:6; 20:7, 8; 申命记7:25, 26; 12:31; 18:9, 10; 马太福音24:15; 马可福音13:14; 但以理书9:27; 11:31;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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