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4.启7:2.“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日出之地上来”表示主的规定和调节。此处“天使”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为祂“从日出之地上来”,“从日出之地”或从东方,就是从神性之爱,因为在灵界,主就是太阳和东方,在神性之爱方面被如此称呼。祂在规定和调节,这一点从祂吩咐四位天使“不可伤害地和海,等神的众仆人在额上被盖了印”明显看出来。“天使或使者”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面前的天使拯救他们;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在永恒的一切日子保抱他们、怀搋他们。(以赛亚书63:9)
创世记:
救赎我脱离一切邪恶的那天使赐福与他们。(创世记48:16)
玛拉基书:
你们所寻求的主,就是你们所仰慕的立约的使者,必忽然来到祂的殿。(玛拉基书3:1)
出埃及记: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就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3)
在希伯来语,“天使或使者”和“被差遣的”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正因如此,主经常称自己是“父所差来的”,“父所差来的”是指神性人身。但在相对意义上,“天使或使者”是指凡接受主的人,无论在天堂还是在世界上。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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