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43

343.“执掌地的四

343.“执掌地的四风,叫风不吹在地上、海上和树上”表主拦阻并遏制进入善者与恶者混居所在低层区域的更密切、因而更强劲的流注。要知道,当恶者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逐渐增多,到了天上的天使无法持续处于其爱与智慧的状态的地步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便失去支撑和根基。这是由下面恶者的增多造成的,故为了维持天使的状态,主以其更加强烈的神性流入,并且这样的流注持续进行,直到若不将下面的恶者与善者分开,他们就无法被任何流注维持。这一切通过众天堂的下放和靠近、因而通过更强劲的流注实现,直到最终恶者无法承受它;然后,恶者便逃离,自投地狱。这也是前一章这些话所表示的:
(他们)向山和磐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因为祂忿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启示录6:16-17)
继续解释。“四风”表示天堂的流注;“地上、海上和树上”表示所有低级事物和那里的事物;“地上、海上”表示所有低级事物;“树上”表示那里的所有事物。“风”表示流注,确切地说,表示真理流入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主耶和华如此说,灵啊,要从四风而来,吹在这些被杀的人身上,使他们活了。(以西结书37:9-10)
见有套着四匹马的四辆车,这些是天的四风。(撒迦利亚书6:1-5);
你们必须重生,风随着意思吹,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那里去。(约翰福音3:7,8)
大地的创造者用智慧预备世界,从祂府库中带出风来。(耶利米书10:12-13;51:15-16;诗篇135:7)
耶和华使风刮起,水便流动。祂指示祂的道、祂的律例典章。(诗篇147:18,19)
耶和华赞美执行祂命令的狂风。(诗篇148:8)
耶和华以风为使者。(诗篇104: 3-4)
耶和华藉着风的翅膀快飞。(诗篇18:10; 104:3)
“风的翅膀”是指所流入的神性真理;因此,主被称为“鼻中的气”(耶利米哀歌4:20);经上记着:
耶和华神将生气吹在亚当鼻孔里。(创世记2:7)
还有:
主向祂的门徒吹了一口气,说,领受圣灵吧。(约翰福音20: 21,22)
“圣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主向门徒吹了一口气”代表、因而表示神性真理流入门徒。“风”和“气”表示神性真理流入认知,这是出于肺脏与认知的对应关系,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圣爱与圣智》(371-429节)。神性经由天堂的更密切、更强劲的流注会驱散恶人所具有的真理,所以“风”表示驱散他们所具有的真理,因而表示他们与地狱的结合和灭亡。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我要使四风从天的四边刮来,临到以拦人,将他们分散。(耶利米书49:36)
你要把它们簸扬,风要吹去,旋风要把它刮散。(以赛亚书41:16)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火使他们着起来。(以赛亚书30:33)
神一出气,耕耘罪孽的就灭亡;他们被祂鼻孔里的气息消没。(约伯记4:8-9)
耶和华的斥责一发,你鼻孔的气一出,大地的根基就显露。(诗篇18:15)
我在异象中观看,看哪,天的四风陡起,刮在大海之上。四个兽上来。(但以理书7:2,3等)
忿怒已经从耶和华的暴风发出,必转到恶人的头上。(耶利米书23:19; 30:23)
我的神啊,求你也照样用狂风追赶他们,用暴雨恐吓他们。(诗篇83:15)
耶和华的道在旋风和暴雨中。(那鸿书1:3 等;耶利米书25:32;以西结书 13:13;何西阿书8:7;阿摩司书1:14;撒迦利亚书9:14;诗篇11:6; 50:3; 55:8)
祂一吩咐,狂风就刮起。神使狂风止息,波浪就平静。(诗篇107:25, 29)
由此明显可知,以下这些话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
耶稣在船上斥责风,向海说,住了吧!静了吧!(马可福音4:39-40;路加福音8:23-24)此处“海”表示地狱,“风”表示来自地狱的流注。“东风”无非表示强烈的流注(以西结书17:10;耶利米书18:17;以西结书19:12;何西阿书13:15;诗篇48:7)。吹干红海的东风也无非象征这个意义(出埃及记14:21);对此,摩西五经上记着:你发鼻中的气,水便聚起成堆,你叫风一吹,海就把他们淹没。(出埃及记15:8, 10)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执掌地的四风,叫风不吹在地上、海上和树上”表示拦阻并遏制进入低层区域的更密切、更强劲的流注。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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