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3.“执掌地的四风,叫风不吹在地上、海上和树上”表主拦阻并遏制进入善者与恶者混居所在低层区域的更密切、因而更强劲的流注。要知道,当恶者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逐渐增多,到了天上的天使无法持续处于其爱与智慧的状态的地步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便失去支撑和根基。这是由下面恶者的增多造成的,故为了维持天使的状态,主以其更加强烈的神性流入,并且这样的流注持续进行,直到若不将下面的恶者与善者分开,他们就无法被任何流注维持。这一切通过众天堂的下放和靠近、因而通过更强劲的流注实现,直到最终恶者无法承受它;然后,恶者便逃离,自投地狱。这也是前一章这些话所表示的:
(他们)向山和磐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因为祂忿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启示录6:16-17)
继续解释。“四风”表示天堂的流注;“地上、海上和树上”表示所有低级事物和那里的事物;“地上、海上”表示所有低级事物;“树上”表示那里的所有事物。“风”表示流注,确切地说,表示真理流入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主耶和华如此说,灵啊,要从四风而来,吹在这些被杀的人身上,使他们活了。(以西结书37:9-10)
见有套着四匹马的四辆车,这些是天的四风。(撒迦利亚书6:1-5);
你们必须重生,风随着意思吹,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那里去。(约翰福音3:7,8)
大地的创造者用智慧预备世界,从祂府库中带出风来。(耶利米书10:12-13;51:15-16;诗篇135:7)
耶和华使风刮起,水便流动。祂指示祂的道、祂的律例典章。(诗篇147:18,19)
耶和华赞美执行祂命令的狂风。(诗篇148:8)
耶和华以风为使者。(诗篇104: 3-4)
耶和华藉着风的翅膀快飞。(诗篇18:10; 104:3)
“风的翅膀”是指所流入的神性真理;因此,主被称为“鼻中的气”(耶利米哀歌4:20);经上记着:
耶和华神将生气吹在亚当鼻孔里。(创世记2:7)
还有:
主向祂的门徒吹了一口气,说,领受圣灵吧。(约翰福音20: 21,22)
“圣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主向门徒吹了一口气”代表、因而表示神性真理流入门徒。“风”和“气”表示神性真理流入认知,这是出于肺脏与认知的对应关系,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圣爱与圣智》(371-429节)。神性经由天堂的更密切、更强劲的流注会驱散恶人所具有的真理,所以“风”表示驱散他们所具有的真理,因而表示他们与地狱的结合和灭亡。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我要使四风从天的四边刮来,临到以拦人,将他们分散。(耶利米书49:36)
你要把它们簸扬,风要吹去,旋风要把它刮散。(以赛亚书41:16)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火使他们着起来。(以赛亚书30:33)
神一出气,耕耘罪孽的就灭亡;他们被祂鼻孔里的气息消没。(约伯记4:8-9)
耶和华的斥责一发,你鼻孔的气一出,大地的根基就显露。(诗篇18:15)
我在异象中观看,看哪,天的四风陡起,刮在大海之上。四个兽上来。(但以理书7:2,3等)
忿怒已经从耶和华的暴风发出,必转到恶人的头上。(耶利米书23:19; 30:23)
我的神啊,求你也照样用狂风追赶他们,用暴雨恐吓他们。(诗篇83:15)
耶和华的道在旋风和暴雨中。(那鸿书1:3 等;耶利米书25:32;以西结书 13:13;何西阿书8:7;阿摩司书1:14;撒迦利亚书9:14;诗篇11:6; 50:3; 55:8)
祂一吩咐,狂风就刮起。神使狂风止息,波浪就平静。(诗篇107:25, 29)
由此明显可知,以下这些话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
耶稣在船上斥责风,向海说,住了吧!静了吧!(马可福音4:39-40;路加福音8:23-24)此处“海”表示地狱,“风”表示来自地狱的流注。“东风”无非表示强烈的流注(以西结书17:10;耶利米书18:17;以西结书19:12;何西阿书13:15;诗篇48:7)。吹干红海的东风也无非象征这个意义(出埃及记14:21);对此,摩西五经上记着:你发鼻中的气,水便聚起成堆,你叫风一吹,海就把他们淹没。(出埃及记15:8, 10)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执掌地的四风,叫风不吹在地上、海上和树上”表示拦阻并遏制进入低层区域的更密切、更强劲的流注。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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