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41

341. 对此,我补

341. 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我看见一些英国牧师聚集起来,人数有六百之多。他们正向主祷告,好让他们上到高层天堂的社群里去,并得蒙允许,于是便上去了。他们一进去,就看到他们的国王,就是当今执政国王的祖父*,很是欢喜。这位国王走到他们当中的两位主教跟前,他在世时就认识他们,并与他们交谈,问他们说:“你们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他们回答说,他们向主祈求,得到恩准。王便对他们说:“你们为何向主祈求,而不向父神祈求了呢?”他们说,他们在下面就是如此被教导的。于是,王说:“在世时我不是多次告诉你们,当靠近主,还告诉你们仁爱是首要的吗?那么,关于主,你们是怎么回答的呢?”他们被准予忆起,他们当时的回答是:当靠近父时,也就靠近了子。但国王周围的天使说:“你弄错了。你们曾经不是这样想的;并不是靠近父神时就靠近了主,而是靠近主时便靠近了父神,因为他们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谁靠近了一个人的灵魂,便以这种方式靠近他的身体了呢?当一个人靠近他所看见的身体时,他所看不见的灵魂不也被靠近了吗?”听完这番话,他们沉默不语。国王上前来到两位主教跟前,手里拿着两份礼物,说:“这些礼物是天堂的。”这礼物是黄金打造的天堂雕塑,国王想赠给他们。但就在这时,一片乌云遮蔽他们,并将他们分开,这些牧师又从来时的路降了下去。他们把这些事写在一本书里。

其余的英国牧师听说他们的同伴被恩准上到高层天堂,就聚集在山脚下,等他们回来。这六百人回来后,便问候他们的兄弟,告诉他们在天堂的经历,说起国王给主教的两个黄金天堂雕塑,看去上精美绝伦,却从他们手中掉落了。然后,他们从公共场所出来,离开进入附近的一片林子,一边互相交谈,一边环顾四周,看看是否有人听见,尽管如此,他们的话还是被听到了。他们先是谈论和谐与一致,然后又论述首要和掌权。主教们在发言,其余的人则随声附和。突然间,我惊讶地发现,他们不再显为许多人,而是显为一个巨人,脸面像狮子,头上有高耸的主教冠,顶上有冠冕。他高谈阔论,大步流星,回头一看,说:“除了我,谁还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国王从天往下一看,只见所有人先是如同一人,然后又如同一致的多人;但如他所说,他们绝大多数都穿着世俗的衣服。

附注:这本书写于乔治三世(1760-1820)统治时期,他是乔治二世的孙子。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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