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41

341. 对此,我补

341. 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我看见一些英国牧师聚集起来,人数有六百之多。他们正向主祷告,好让他们上到高层天堂的社群里去,并得蒙允许,于是便上去了。他们一进去,就看到他们的国王,就是当今执政国王的祖父*,很是欢喜。这位国王走到他们当中的两位主教跟前,他在世时就认识他们,并与他们交谈,问他们说:“你们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他们回答说,他们向主祈求,得到恩准。王便对他们说:“你们为何向主祈求,而不向父神祈求了呢?”他们说,他们在下面就是如此被教导的。于是,王说:“在世时我不是多次告诉你们,当靠近主,还告诉你们仁爱是首要的吗?那么,关于主,你们是怎么回答的呢?”他们被准予忆起,他们当时的回答是:当靠近父时,也就靠近了子。但国王周围的天使说:“你弄错了。你们曾经不是这样想的;并不是靠近父神时就靠近了主,而是靠近主时便靠近了父神,因为他们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谁靠近了一个人的灵魂,便以这种方式靠近他的身体了呢?当一个人靠近他所看见的身体时,他所看不见的灵魂不也被靠近了吗?”听完这番话,他们沉默不语。国王上前来到两位主教跟前,手里拿着两份礼物,说:“这些礼物是天堂的。”这礼物是黄金打造的天堂雕塑,国王想赠给他们。但就在这时,一片乌云遮蔽他们,并将他们分开,这些牧师又从来时的路降了下去。他们把这些事写在一本书里。

其余的英国牧师听说他们的同伴被恩准上到高层天堂,就聚集在山脚下,等他们回来。这六百人回来后,便问候他们的兄弟,告诉他们在天堂的经历,说起国王给主教的两个黄金天堂雕塑,看去上精美绝伦,却从他们手中掉落了。然后,他们从公共场所出来,离开进入附近的一片林子,一边互相交谈,一边环顾四周,看看是否有人听见,尽管如此,他们的话还是被听到了。他们先是谈论和谐与一致,然后又论述首要和掌权。主教们在发言,其余的人则随声附和。突然间,我惊讶地发现,他们不再显为许多人,而是显为一个巨人,脸面像狮子,头上有高耸的主教冠,顶上有冠冕。他高谈阔论,大步流星,回头一看,说:“除了我,谁还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国王从天往下一看,只见所有人先是如同一人,然后又如同一致的多人;但如他所说,他们绝大多数都穿着世俗的衣服。

附注:这本书写于乔治三世(1760-1820)统治时期,他是乔治二世的孙子。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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