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0.启6:17.“因为祂忿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表他们通过由于最后审判而与善者并忠信者分离变成这样,要不然,他们承受不住这最后的审判。“羔羊(祂)忿怒的大日”表示最后审判之日;“谁能站得住”表示他们由于所受的折磨而不能承受最后的审判;因为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之际,主与天堂一起靠近,那些在灵人界下面的人,除了那些内心善良,也就是避恶如罪并仰望主的人以外,其他人都无法忍受主的到来。“主忿怒的日子”表示最后的审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在耶和华的烈怒临到你们之前,在耶和华发怒的日子临到你之前,你必在耶和华发怒的日子隐藏起来。(西番雅书2:2,3)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忿恨、烈怒。(以赛亚书13:9,13)
耶和华的大日临近,是忿怒的日子,是急难困苦的日子,是黑暗幽冥、密云乌黑的日子。(西番雅书1:14,15)
你的忿怒也临到了,审判死人、你的仆人得赏赐、毁灭那些毁灭地之人的时候也到了。(启示录11:18)
当亲吻子,恐怕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因为祂的怒气快要发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12)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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