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4

34.“曾在那名叫拔

34.“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表示他能被光照的状态和地方。给约翰的启示之所以发生在拔摩岛,是因为拔摩岛是希腊的一个海岛,离迦南地不远,就在亚洲和欧洲之间;“海岛”表示距离对神的敬拜较远的外邦人,但他们因能被光照而即将接近这敬拜。“希腊”所表相同;但“迦南地”表示教会本身;“亚细亚”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的教会之人;“欧洲”表示那些即将拥有圣言的人;正因如此,“拔摩岛”表示他能被光照的状态和地方。在圣言中,“海岛”表示那些距离对神的敬拜较远,但即将接近这敬拜的民族,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要以乌陵荣耀耶和华,在众海岛荣耀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以赛亚书24:15)

同一先知书:

祂不扑灭,也不破碎,直到祂在地上设立公平,海岛都等候祂的律法。众海岛和其上的居民,都当向耶和华唱新歌;在海岛中传扬祂的颂赞。(以赛亚书42:4, 10, 12)

又:

众海岛啊,听我吧;远方的众民哪。(以赛亚书49:1)

又:

众海岛都要等候我,倚赖我的膀臂。(以赛亚书51:5)

又:

众海岛必倚赖我,他施的船只领先。(以赛亚书60:9)

耶利米书:

列族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传扬在远处的海岛。(耶利米书31:10)

西番雅书:

他们各人,就是列族的众海岛,要在自己的地方敬拜耶和华。(西番雅书2:11)

以及其它地方。“希腊”所表相同,这一点从圣言来看并不明显,因为希腊只在但以理书(8:21; 10:20; 11:2)、约翰福音(12:20)和马可福音(7:26)中被提及。“迦南地”是指主的教会,这地因此被称为“圣地”和“天上的迦南”,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亚细亚”是指教会中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的人(可参看AR 11节);显然,“欧洲”是指那些即将拥有圣言的人。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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