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7.启6:15.“地上的君王、大臣、富户、千夫长、勇士和一切为奴的、自主的”表那些分离之前,或通过其他人,或凭自己而具有对真理与良善的理解和认知的知识、学识渊博,却未照之生活的人。若非知道“君王”、“大臣”、“富户”、“千夫长”、“勇士”、“为奴的和自主的”在灵义上分别表示什么,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人依次表示所有这些事。就灵义而言,“君王”表示那些具有真理的人;“大臣”表示那些具有良善的人;“富户”表示那些具有对真理的认知之人;“千夫长”表示那些具有对良善的认知之人;“勇士”表示那些有学问的人;“为奴的”表示那些具有诸如从他人、因而从记忆所获取的那类事物之人;“自主的”表示那些具有诸如凭自己、因而凭判断所获取的那类事物之人。然而,通过圣言证实所以这些名号表示这些事物,需占用大量篇幅。前面已经说明“君王”(20节)、“富户”(206节)分别表示什么;至于“大臣”表示什么,这从耶利米书(5:5)、那鸿书(3:10)、约拿书(3:7)明显看出来;“(伟)大”(great)论及良善(896,898节)。下面将看到,“勇士”,以及“为奴的”和“自主的”是指那些或从他人或凭自己而拥有学问的人。之所以说他们拥有这些事物,却没有照之生活,是因为恶人,哪怕是最坏的人,也能拥有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之知识和理解,还能学富五车。但他们没有照之生活,故并非真地拥有它们。只停留在认知,而非同时应用于生活的,并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之外,好比在门口。不过,同时应用于生活的,就在此人里面,在他里面好比在房子里面。因此,后者得以保留,而前者遭到弃绝。
254.前面说明,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教义就像一盏明灯,使纯正的真理被看到,这是因为圣言纯由对应写成(226-228节)。因此,圣言中的许多内容是真理的表象,而非赤裸的真理。并且许多事是照着纯属世人的理解力来写的,然而是以这样的方式写的:即简单人简单地理解,聪明人明智地理解,智慧人则智慧地理解。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故真理的表象,也就是被包裹起来的真理,可视作赤裸的真理。但这些表象一旦被确认,就会变成谬误,因为它们本质上是虚假。正是因为将真理的表象当作纯正真理并确认之,才产生了一切异端邪说,这些异端邪说已经并仍旧存在于基督教界。但将人罚入地狱的,并非这些异端邪说本身,而是引用圣言、运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包含在异端邪说里的虚假,并过着邪恶的生活。因为每个人就生在自己国家或父母的宗教信仰中,从小就被引入其中,后来又持守它。由于俗事和探究这类真理时理解力的不足,他也无法摆脱它的虚假。将人罚入地狱的,是邪恶的生活和对虚假的确认,并且这种确认已经到了纯正真理被毁的地步。人若持守自己的宗教信仰,信神(在基督教会则信主),视圣言为神圣,并出于宗教的动机照十诫生活,就不会陷入虚假。因此,当听闻真理,并以自己的方式来领受它们时,他就能信奉它们,并由此从虚假中被解救出来。然而,若人确认其宗教信仰的虚假,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虚假一经确认,就会稳定下来,无法根除。确认虚假如同向它宣誓效忠,尤其在它粘附到我欲或对自己才华的骄傲上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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