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31

331.“见有大地震

331.“见有大地震”表教会的状态在这些人当中完全改变,以及恐惧。“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改变,因为“地”表示教会(285节);由于在灵界,无论在何处,当教会的状态堕落,发生改变时,就会看到地震,并且由于这预示着他们的毁灭,所以便有恐惧产生。因为灵界的“陆地”看上去如同自然界的陆地(260节);不过,由于和灵界的所有其它事物一样,那里的陆地也是出于一个属灵的源头,所以它们照着其上居民当中教会的状态而发生相应变化;当教会的状态堕落时,它们就会震动发抖,甚至下沦,离其本位。当最后审判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时,这一切便会发生。这一事实可见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地震”、“震动”、“摇撼”或“战抖”是什么意思:
多处必有瘟疫、饥荒和地震。(马太福音24:7;马可福音13:8;路加福音21:11)
这论及最后的审判。
我发愤恨如火说,那日必有大地震,地面上各人都震动,诸山必倾覆。(以西结书38:18-20)
有大地震,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没有这样的地震。(启示录16:18)
在万军之耶和华发怒的日子,我必使天震动,地也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13)
地的根基也震动了,地大大震动,其罪过在它上头沉重。(以赛亚书24:18-20)
因祂发怒,地就摇撼战抖,山的根基也震动摇撼。(诗篇18:7)
大山在耶和华面前震动,磐石也倾覆。(那鸿书1:5,6)
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10:10; 49:21;约珥书2:10;哈该书2:6-7;启示录11:19等)。不过,要明白,这些事发生在灵界,而非自然界;它们在这方面表示诸如前面所解释的那类事物。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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