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1.“见有大地震”表教会的状态在这些人当中完全改变,以及恐惧。“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改变,因为“地”表示教会(285节);由于在灵界,无论在何处,当教会的状态堕落,发生改变时,就会看到地震,并且由于这预示着他们的毁灭,所以便有恐惧产生。因为灵界的“陆地”看上去如同自然界的陆地(260节);不过,由于和灵界的所有其它事物一样,那里的陆地也是出于一个属灵的源头,所以它们照着其上居民当中教会的状态而发生相应变化;当教会的状态堕落时,它们就会震动发抖,甚至下沦,离其本位。当最后审判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时,这一切便会发生。这一事实可见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地震”、“震动”、“摇撼”或“战抖”是什么意思:
多处必有瘟疫、饥荒和地震。(马太福音24:7;马可福音13:8;路加福音21:11)
这论及最后的审判。
我发愤恨如火说,那日必有大地震,地面上各人都震动,诸山必倾覆。(以西结书38:18-20)
有大地震,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没有这样的地震。(启示录16:18)
在万军之耶和华发怒的日子,我必使天震动,地也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13)
地的根基也震动了,地大大震动,其罪过在它上头沉重。(以赛亚书24:18-20)
因祂发怒,地就摇撼战抖,山的根基也震动摇撼。(诗篇18:7)
大山在耶和华面前震动,磐石也倾覆。(那鸿书1:5,6)
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10:10; 49:21;约珥书2:10;哈该书2:6-7;启示录11:19等)。不过,要明白,这些事发生在灵界,而非自然界;它们在这方面表示诸如前面所解释的那类事物。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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