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0.启6:12.“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表主审查那些内心邪恶,即将受最后审判之人的生活状态。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可知所论述的是这些人;不过,为理解他们,有两个奥秘要揭示出来:
第一:最后的审判不是临到其他人身上,而是临到那些表面上看像基督徒,口头上也信奉教会事物,而内在或内心里却反对它们的人;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在其外在事物上与底层天结合,而在其内在事物上则与地狱结合。
第二:只要他们与底层天结合,其意愿与爱的内在就关闭,他们的邪恶因此就不会显现在其他人面前;不过,一旦他们与底层天分离,其内在便暴露无遗,结果发现与其外在截然相反;他们通过这外在掩饰并伪装,他们就是天上的天使,他们所居之地就是天堂。
这些所谓的天堂,就是最后审判之时那已经过去了的“先前的天”(启示录21:1)。有关该主题的更多详情,可参看《最后的审判》(70,71节)这本小册子,以及《最后的审判(续)》(10节)。
95.(5)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如今的基督教会都声称并相信,唯独主通过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通过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不过,他们认为十字架受难本身就是救赎行为,然而,那并非救赎行为,而是荣耀其人性的行为(这是关于救赎的114-137节所论述的主题)。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祂在灵界所执行的最后审判。那时,祂将恶者与善者、山羊与绵羊分开,将那些与龙的兽沆瀣一气的人(启示录13章)逐出天堂。祂通过配得者组建了一个新天堂,通过不配者组建了一个新地狱,并逐步将各处的一切事物归回秩序,而且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因为公义就在于照神性秩序做一切事,并使一切脱离秩序的事物得以恢复。神性秩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含义:
我理当这样尽神诸般的义。(马太福音3:15)
在旧约中还有这些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治理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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