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0.启6:12.“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表主审查那些内心邪恶,即将受最后审判之人的生活状态。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可知所论述的是这些人;不过,为理解他们,有两个奥秘要揭示出来:
第一:最后的审判不是临到其他人身上,而是临到那些表面上看像基督徒,口头上也信奉教会事物,而内在或内心里却反对它们的人;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在其外在事物上与底层天结合,而在其内在事物上则与地狱结合。
第二:只要他们与底层天结合,其意愿与爱的内在就关闭,他们的邪恶因此就不会显现在其他人面前;不过,一旦他们与底层天分离,其内在便暴露无遗,结果发现与其外在截然相反;他们通过这外在掩饰并伪装,他们就是天上的天使,他们所居之地就是天堂。
这些所谓的天堂,就是最后审判之时那已经过去了的“先前的天”(启示录21:1)。有关该主题的更多详情,可参看《最后的审判》(70,71节)这本小册子,以及《最后的审判(续)》(10节)。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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