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0.启6:12.“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表主审查那些内心邪恶,即将受最后审判之人的生活状态。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可知所论述的是这些人;不过,为理解他们,有两个奥秘要揭示出来:
第一:最后的审判不是临到其他人身上,而是临到那些表面上看像基督徒,口头上也信奉教会事物,而内在或内心里却反对它们的人;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在其外在事物上与底层天结合,而在其内在事物上则与地狱结合。
第二:只要他们与底层天结合,其意愿与爱的内在就关闭,他们的邪恶因此就不会显现在其他人面前;不过,一旦他们与底层天分离,其内在便暴露无遗,结果发现与其外在截然相反;他们通过这外在掩饰并伪装,他们就是天上的天使,他们所居之地就是天堂。
这些所谓的天堂,就是最后审判之时那已经过去了的“先前的天”(启示录21:1)。有关该主题的更多详情,可参看《最后的审判》(70,71节)这本小册子,以及《最后的审判(续)》(10节)。
155.在前面第三个标题(146节)已说明,圣灵作工对神职人员带来的特别神性恩惠就是启示和教导。除此之外,还有洞察和意向这两个居间状态。因此,神职人员会依次经历四个过程:启示、洞察、意向和教导。启示出自主。洞察则在人这一方,取决于教义在人里面所形成的心智状态。若这些教义是真理,他的洞察力就会通过启示之光而变得清晰。若它们是虚假,他的洞察力就会变得模糊,尽管它因有证据支持而看似清晰。这种假象是由昏昧之光产生的,在纯属世的视觉看来似乎是清晰的。
意向来自意愿之爱的情感,正是这爱所赋予的快乐使心智产生一种意向。若这快乐出自邪恶所产生的对恶与假之爱,那它所激发的热情表面上显得粗野、毛糙、炽热、激烈,而内在其实是愤怒、残忍和无情。但是,若这快乐出自良善所产生的对善与真之爱,那这热情表面上就显得温和、平滑、响亮和热烈,内在则是仁爱、慈悲和怜悯。教导(即受教的过程)则作为来自原因的结果而从其它过程(即启示、洞察、意向这三个过程)而来。因此,出自主的启示会照人的心智状态而转化为各种光和热,不过这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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