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3

33.“在耶稣基督的

33.“在耶稣基督的患难、国度、忍耐期待里”表示教会中那些被邪恶和虚假侵扰的事物,但当主降临时,祂要除去这些邪恶和虚假。“患难”是指当不再有任何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取而代之的是邪恶和虚假时的教会状态;“国度”是指教会;“耶稣基督的忍耐期待”是指主的降临。因此,这些话,即“在耶稣基督的患难、国度、忍耐期待里”当合成一个意思时,表示当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邪恶和虚假侵扰时,但当主降临时,祂要除去这些邪恶和虚假。“患难”是指教会被邪恶和虚假侵扰时的状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在时代的完结,他们要把你们送交苦难中,也要杀害你们。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就没有这样的灾难,将来也必没有。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9, 21, 29; 马可福音13:19, 24)

在下文我们会看到,“国”表示教会。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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