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8.启6:11.“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表他们被恩赐与处于神性真理的众天使交流并结合。“衣服”表示真理(166节),“白衣”表示纯正的真理(212节)。衣服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凡在天堂者皆照着所具有的真理而穿衣;各人照着与天使社群的结合而穿衣。因此,当被恩赐结合时,他们看上去立刻以同样的方式穿衣;正因如此,“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表示他们被恩赐与处于神性真理的众天使交流并结合。“袍子”、“披风”和“外衣”表示总体上的真理,因为它们是普遍的遮盖物。人若明白这些事物的这层含义,就能知晓以下经文所隐藏的奥秘:
以利亚遇见以利沙,将自己的外衣搭在他身上。(列王纪上19:19)
以利亚用自己的外衣将约旦河水分开。(列王纪下2:8)
以利沙也是这么做的。(列王纪下2:14)
当以利亚被接上去时,外衣掉了下来,以利沙便拾起它。(列王纪下2:12,13)
因为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因此他们的“外衣”表示总体上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也是以下经文所表示的:
亚伦以弗得的外袍,袍子底边有蓝色和紫色的石榴,还有金铃铛。(出埃及记28:31-35)
此处“外袍”表示总体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9825节)一书。以下经文中的“衣裳”(Cloaks或外衣)和“外袍”(mantles)具有同样的含义:
靠海的君王必都必从宝座上下来,除去外袍。(以西结书26:16);
文士和法利赛人将衣裳的繸子做长了,为要叫人看见。(马太福音23:5)
我的民因外衣兴起如仇敌,你们竟从那些经过之人身上剥去外衣。(弥迦书2:8等)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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