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5.“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表那些因照着圣言真理生活并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而被恶者恨恶、遭到侮辱和排斥的人受到主的保护,免得他们被引入歧途。“在祭坛底下”表示他们被主保护所在的低地(lower land);“祭坛”表示出于爱之善而对主的敬拜。“被杀之人的灵魂”在此并非表示殉道者,而是表示那些在灵人界被恶者憎恶、遭到侮辱和排斥的人,他们会被龙的追随者和异端分子引入歧途。“有为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表示为遵循圣言真理的生活和对主之神性人身的承认。在天上的“见证”只会赐给那些承认主的神性人身之人,因为见证的是主,主才能让天使作见证(16节):
因为预言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启示录19:10)
由于他们在祭坛底下,故明显可知他们受到主的保护;因为所有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受到主的保护,免得他们被恶者伤害;最后审判之后,当恶者被移走后,他们就从保护所被放出来,并被举升天堂。最后审判之后,我常见到他们从低地被领出并转移到天堂。
“被杀之人”表示那些在灵人界遭到恶者排斥、侮辱,并被恨恶,会被引入歧途的人,以及那些渴望认识真理,却由于教会充斥虚假而不能的人。这一点可从这些经文得以证实:
耶和华神说,你要牧养这将宰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于是,我因你牧养这将宰的群羊,就是羊群中最困苦的。(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终日被杀,如将宰的羊,耶和华啊,不要丢弃我们。(诗篇44:22,23)
雅各必使那些将要来的人扎下根来,他被杀戮,岂像被他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因为我听见锡安女子的声音,说,我有祸了!在杀人的跟前,我的灵魂发昏了。(耶利米书4:31)
那时,他们要把你们陷在患难里,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又要为我的名被恨恶。(马太福音24:9 ;约翰福音16:2,3)
这话是主对门徒说的;不过“门徒”是指所有敬拜主并照其圣言的真理生活的人。
在灵人界,恶者不断渴望杀人;但他们在那里无法杀人的身体,于是就不断渴望杀灵魂;他们又无法得逞,所以就对他们充满这种仇恨,并且再没有比向他们行恶更令他们感到快乐的了。这就是他们受主保护的原因,当最后审判过后,恶者被投入地狱时,他们就被领出保护所;详情可参看第20章的解读(846节),那里论述了该主题。在圣言中,“杀”表示摧毁灵魂,也就是属灵的杀害。这一点从许多经文和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即:以赛亚书14:19-21; 26:21;耶利米书25:33;耶利米哀歌2:21;以西结书9:1,6;启示录18:24)。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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