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25

325.“我看见在祭

325.“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表那些因照着圣言真理生活并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而被恶者恨恶、遭到侮辱和排斥的人受到主的保护,免得他们被引入歧途。“在祭坛底下”表示他们被主保护所在的低地(lower land);“祭坛”表示出于爱之善而对主的敬拜。“被杀之人的灵魂”在此并非表示殉道者,而是表示那些在灵人界被恶者憎恶、遭到侮辱和排斥的人,他们会被龙的追随者和异端分子引入歧途。“有为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表示为遵循圣言真理的生活和对主之神性人身的承认。在天上的“见证”只会赐给那些承认主的神性人身之人,因为见证的是主,主才能让天使作见证(16节):
因为预言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启示录19:10)
由于他们在祭坛底下,故明显可知他们受到主的保护;因为所有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受到主的保护,免得他们被恶者伤害;最后审判之后,当恶者被移走后,他们就从保护所被放出来,并被举升天堂。最后审判之后,我常见到他们从低地被领出并转移到天堂。
“被杀之人”表示那些在灵人界遭到恶者排斥、侮辱,并被恨恶,会被引入歧途的人,以及那些渴望认识真理,却由于教会充斥虚假而不能的人。这一点可从这些经文得以证实:
耶和华神说,你要牧养这将宰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于是,我因你牧养这将宰的群羊,就是羊群中最困苦的。(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终日被杀,如将宰的羊,耶和华啊,不要丢弃我们。(诗篇44:22,23)
雅各必使那些将要来的人扎下根来,他被杀戮,岂像被他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因为我听见锡安女子的声音,说,我有祸了!在杀人的跟前,我的灵魂发昏了。(耶利米书4:31)
那时,他们要把你们陷在患难里,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又要为我的名被恨恶。(马太福音24:9 ;约翰福音16:2,3)
这话是主对门徒说的;不过“门徒”是指所有敬拜主并照其圣言的真理生活的人。
在灵人界,恶者不断渴望杀人;但他们在那里无法杀人的身体,于是就不断渴望杀灵魂;他们又无法得逞,所以就对他们充满这种仇恨,并且再没有比向他们行恶更令他们感到快乐的了。这就是他们受主保护的原因,当最后审判过后,恶者被投入地狱时,他们就被领出保护所;详情可参看第20章的解读(846节),那里论述了该主题。在圣言中,“杀”表示摧毁灵魂,也就是属灵的杀害。这一点从许多经文和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即:以赛亚书14:19-21; 26:21;耶利米书25:33;耶利米哀歌2:21;以西结书9:1,6;启示录18:24)。

真实的基督教 #262

262.主应验了圣言

262.主应验了圣言的全部。这从经上说“主成全了律法和经文,这一切的事成就了”明显可知。如,在这些地方,耶稣说: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18)
耶稣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医治心碎的人,传福音使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报告主悦纳人的禧年。于是祂把书卷起来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6-21)
这是要应验经上的话,同我吃饭的人,举起脚跟来踢我。(约翰福音13:18)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翰福音17:12)
这要应验祂所说的圣言,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翰福音18:9)
耶稣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太福音26:52,54,56)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可福音14:21,49)
这就应了经上的话说,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马可福音15:28;路加福音22:37)
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4)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约翰福音19:28)
当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约翰福音19:30)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翰福音19:36,37)
整本圣言都是指着主写的,祂降世是要应验它。对此,主在离开之前,还以这些话教导祂的门徒:
耶稣对他们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加福音24:25,26,27)
耶稣又说:
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4,45)
祂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事,甚至直至最细微的细节。这从祂的话明显可知: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废去了,一点或一钩也决不能从律法书上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由此可见,主应验律法的一切事并不是指祂应验十诫的一切诫命,而是应验圣言的一切事。“律法”就表示圣言的一切事,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诗篇82:6)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诗篇89:34-37;110:4;但以理书7:14)
为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诗篇35:19)
天地废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 :17)
在这句经文中,“律法”和别处频繁提到的一样,表示整部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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