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24

324.启6:9.“

324.启6:9.“揭开第五印的时候”表主审查那些在最后审判之日将要得救,与此同时得以保留之人的生活状态。从下文明显可知,此处论述这些事。不过,要知道,这些以及类似的事在整个第20章及以后得到充分论述。对此的解释可参看相关章节(840-874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是谁,为何得以保留。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