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4.启6:9.“揭开第五印的时候”表主审查那些在最后审判之日将要得救,与此同时得以保留之人的生活状态。从下文明显可知,此处论述这些事。不过,要知道,这些以及类似的事在整个第20章及以后得到充分论述。对此的解释可参看相关章节(840-874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是谁,为何得以保留。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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