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3.“可以用刀剑、饥荒、死亡、地上野兽”表用教义的虚假、生活的邪恶、对自我的爱和欲望。“刀剑”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良善和真理争战并摧毁它们的虚假(参看52,108,117节)。此处因论述的是摧毁教会中的一切良善,故“刀剑”表示教义的虚假。“饥荒”(hunger)表示生活的邪恶,这一点会在下面予以证实。“死亡”之所以表示对人的自我之爱,是因为“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而表示脱离属灵生命的属世生命,如前所述(321节),这样的生命就是对人的自我之爱的生命;人出于这种生命只会爱自己和世界,因而也爱各种邪恶,凡来自这生命之爱的,都令他感到快乐。“地上野兽”表示出于这爱的欲望(参看567节)。有必要在此说明一下“饥荒”的含义:(1)“饥荒”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的丧失和弃绝,这是由生活的邪恶造成的;(2)它还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的无知,这是由教会中这类认知的匮乏造成的;(3)它同样表示认识并理解它们的渴望。
(1)“饥荒”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的丧失和弃绝,这是由生活的邪恶造成的,因而也表示生活的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他们必被刀剑和饥荒灭绝,他们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耶利米书16:4)
荒凉、毁灭、饥荒、刀剑,这几样临到你。(以赛亚书51:19)
看哪,我必刑罚他们;少年人必被刀剑杀死,他们的儿女必因饥荒灭亡。(耶利米书11:22)
愿你将他的儿女交与饥荒,使他们倒在刀剑手下;又愿男人被死亡所灭。(耶利米书18:21)
我必使刀剑、饥荒、瘟疫临到他们,使他们像像极坏的无花果,坏得不可吃,我必用刀剑、饥荒、瘟疫追赶他们。(耶利米书29:17-18)
我必使刀剑、饥荒、瘟疫临到他们,直到他们从地上灭绝。(耶利米书24:10)
我向你们宣告自由,让你们遭受刀剑、瘟疫和饥荒,使你们作万族的动乱。(耶利米书34:17)
因你玷污了我的圣所,你的三分之一部分必遭瘟疫而死,他们必因饥荒消灭;我将毁灭、饥荒的恶箭射在他们身上的时候,三分之一部分必在倒在剑下。(以西结书 5:11-12, 16-17)
在外有刀剑,在内有瘟疫、饥荒。(以西结书7:15)
行这一切可憎的恶事,他们必倒在刀剑、饥荒、瘟疫之下。(以西结书6:11,12)
我打发刀剑、饥荒、恶兽和瘟疫这四样可怕的刑罚临到耶路撒冷,将人与牲畜从其中剪除。(以西结书14:13, 15, 21; 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14:12-13, 15-16; 42:13-14, 16-18, 22; 44:12-13, 17; 马太福音24:7-8;马可福音13:8;路加福音21:11)
在这些经文中,“刀剑”、“饥荒”、“瘟疫”和 “恶兽”的含义与此处所提及的“刀剑”、“饥荒”、“死亡”和“地上野兽”的一样。因为圣言的每一个表述都含有灵义,“刀剑”在灵义上是指属灵生命因虚假而毁灭;“饥荒”是指属灵生命因邪恶而毁灭;“地上野兽”是指属灵生命因对虚假与邪恶的贪恋而毁灭;“瘟疫”和“死亡”是指完全消亡,因而是指诅咒。
(2)“饥荒”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的无知,这是由教会中这类认知的匮乏造成的。这一点也可从圣言各处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5:13; 8:19-22;耶利米哀歌2:19; 5:8-10;阿摩司书8:11-14;约伯记5:17,205:17, 20;以及其它地方)。(3)“饥荒”或“饥饿”表示认识并理解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渴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8:21; 32:6; 49:10; 58:6, 7),撒母耳记上(2:4,5),诗篇(33:18,19,34:9,10,37:18,19,107:8,9,35-37,146:7),马太福音(5:6,25:35,37,44),路加福音(1:53),约翰福音(6:35),以及其它地方。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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