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3.“可以用刀剑、饥荒、死亡、地上野兽”表用教义的虚假、生活的邪恶、对自我的爱和欲望。“刀剑”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良善和真理争战并摧毁它们的虚假(参看52,108,117节)。此处因论述的是摧毁教会中的一切良善,故“刀剑”表示教义的虚假。“饥荒”(hunger)表示生活的邪恶,这一点会在下面予以证实。“死亡”之所以表示对人的自我之爱,是因为“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而表示脱离属灵生命的属世生命,如前所述(321节),这样的生命就是对人的自我之爱的生命;人出于这种生命只会爱自己和世界,因而也爱各种邪恶,凡来自这生命之爱的,都令他感到快乐。“地上野兽”表示出于这爱的欲望(参看567节)。有必要在此说明一下“饥荒”的含义:(1)“饥荒”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的丧失和弃绝,这是由生活的邪恶造成的;(2)它还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的无知,这是由教会中这类认知的匮乏造成的;(3)它同样表示认识并理解它们的渴望。
(1)“饥荒”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的丧失和弃绝,这是由生活的邪恶造成的,因而也表示生活的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他们必被刀剑和饥荒灭绝,他们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耶利米书16:4)
荒凉、毁灭、饥荒、刀剑,这几样临到你。(以赛亚书51:19)
看哪,我必刑罚他们;少年人必被刀剑杀死,他们的儿女必因饥荒灭亡。(耶利米书11:22)
愿你将他的儿女交与饥荒,使他们倒在刀剑手下;又愿男人被死亡所灭。(耶利米书18:21)
我必使刀剑、饥荒、瘟疫临到他们,使他们像像极坏的无花果,坏得不可吃,我必用刀剑、饥荒、瘟疫追赶他们。(耶利米书29:17-18)
我必使刀剑、饥荒、瘟疫临到他们,直到他们从地上灭绝。(耶利米书24:10)
我向你们宣告自由,让你们遭受刀剑、瘟疫和饥荒,使你们作万族的动乱。(耶利米书34:17)
因你玷污了我的圣所,你的三分之一部分必遭瘟疫而死,他们必因饥荒消灭;我将毁灭、饥荒的恶箭射在他们身上的时候,三分之一部分必在倒在剑下。(以西结书 5:11-12, 16-17)
在外有刀剑,在内有瘟疫、饥荒。(以西结书7:15)
行这一切可憎的恶事,他们必倒在刀剑、饥荒、瘟疫之下。(以西结书6:11,12)
我打发刀剑、饥荒、恶兽和瘟疫这四样可怕的刑罚临到耶路撒冷,将人与牲畜从其中剪除。(以西结书14:13, 15, 21; 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14:12-13, 15-16; 42:13-14, 16-18, 22; 44:12-13, 17; 马太福音24:7-8;马可福音13:8;路加福音21:11)
在这些经文中,“刀剑”、“饥荒”、“瘟疫”和 “恶兽”的含义与此处所提及的“刀剑”、“饥荒”、“死亡”和“地上野兽”的一样。因为圣言的每一个表述都含有灵义,“刀剑”在灵义上是指属灵生命因虚假而毁灭;“饥荒”是指属灵生命因邪恶而毁灭;“地上野兽”是指属灵生命因对虚假与邪恶的贪恋而毁灭;“瘟疫”和“死亡”是指完全消亡,因而是指诅咒。
(2)“饥荒”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的无知,这是由教会中这类认知的匮乏造成的。这一点也可从圣言各处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5:13; 8:19-22;耶利米哀歌2:19; 5:8-10;阿摩司书8:11-14;约伯记5:17,205:17, 20;以及其它地方)。(3)“饥荒”或“饥饿”表示认识并理解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渴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8:21; 32:6; 49:10; 58:6, 7),撒母耳记上(2:4,5),诗篇(33:18,19,34:9,10,37:18,19,107:8,9,35-37,146:7),马太福音(5:6,25:35,37,44),路加福音(1:53),约翰福音(6:35),以及其它地方。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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