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3.“可以用刀剑、饥荒、死亡、地上野兽”表用教义的虚假、生活的邪恶、对自我的爱和欲望。“刀剑”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良善和真理争战并摧毁它们的虚假(参看52,108,117节)。此处因论述的是摧毁教会中的一切良善,故“刀剑”表示教义的虚假。“饥荒”(hunger)表示生活的邪恶,这一点会在下面予以证实。“死亡”之所以表示对人的自我之爱,是因为“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而表示脱离属灵生命的属世生命,如前所述(321节),这样的生命就是对人的自我之爱的生命;人出于这种生命只会爱自己和世界,因而也爱各种邪恶,凡来自这生命之爱的,都令他感到快乐。“地上野兽”表示出于这爱的欲望(参看567节)。有必要在此说明一下“饥荒”的含义:(1)“饥荒”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的丧失和弃绝,这是由生活的邪恶造成的;(2)它还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的无知,这是由教会中这类认知的匮乏造成的;(3)它同样表示认识并理解它们的渴望。
(1)“饥荒”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的丧失和弃绝,这是由生活的邪恶造成的,因而也表示生活的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他们必被刀剑和饥荒灭绝,他们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耶利米书16:4)
荒凉、毁灭、饥荒、刀剑,这几样临到你。(以赛亚书51:19)
看哪,我必刑罚他们;少年人必被刀剑杀死,他们的儿女必因饥荒灭亡。(耶利米书11:22)
愿你将他的儿女交与饥荒,使他们倒在刀剑手下;又愿男人被死亡所灭。(耶利米书18:21)
我必使刀剑、饥荒、瘟疫临到他们,使他们像像极坏的无花果,坏得不可吃,我必用刀剑、饥荒、瘟疫追赶他们。(耶利米书29:17-18)
我必使刀剑、饥荒、瘟疫临到他们,直到他们从地上灭绝。(耶利米书24:10)
我向你们宣告自由,让你们遭受刀剑、瘟疫和饥荒,使你们作万族的动乱。(耶利米书34:17)
因你玷污了我的圣所,你的三分之一部分必遭瘟疫而死,他们必因饥荒消灭;我将毁灭、饥荒的恶箭射在他们身上的时候,三分之一部分必在倒在剑下。(以西结书 5:11-12, 16-17)
在外有刀剑,在内有瘟疫、饥荒。(以西结书7:15)
行这一切可憎的恶事,他们必倒在刀剑、饥荒、瘟疫之下。(以西结书6:11,12)
我打发刀剑、饥荒、恶兽和瘟疫这四样可怕的刑罚临到耶路撒冷,将人与牲畜从其中剪除。(以西结书14:13, 15, 21; 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14:12-13, 15-16; 42:13-14, 16-18, 22; 44:12-13, 17; 马太福音24:7-8;马可福音13:8;路加福音21:11)
在这些经文中,“刀剑”、“饥荒”、“瘟疫”和 “恶兽”的含义与此处所提及的“刀剑”、“饥荒”、“死亡”和“地上野兽”的一样。因为圣言的每一个表述都含有灵义,“刀剑”在灵义上是指属灵生命因虚假而毁灭;“饥荒”是指属灵生命因邪恶而毁灭;“地上野兽”是指属灵生命因对虚假与邪恶的贪恋而毁灭;“瘟疫”和“死亡”是指完全消亡,因而是指诅咒。
(2)“饥荒”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的无知,这是由教会中这类认知的匮乏造成的。这一点也可从圣言各处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5:13; 8:19-22;耶利米哀歌2:19; 5:8-10;阿摩司书8:11-14;约伯记5:17,205:17, 20;以及其它地方)。(3)“饥荒”或“饥饿”表示认识并理解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渴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8:21; 32:6; 49:10; 58:6, 7),撒母耳记上(2:4,5),诗篇(33:18,19,34:9,10,37:18,19,107:8,9,35-37,146:7),马太福音(5:6,25:35,37,44),路加福音(1:53),约翰福音(6:35),以及其它地方。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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