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2.“有权柄赐给他们,杀害地上四分之一部分的人”表摧毁教会的一切良善。由于“死”表示人的属灵生命的灭绝,“阴府”(或地狱)表示诅咒,故可知“杀害”在此表示摧毁人灵魂的生命;而灵魂的生命就是属灵的生命;“地上四分之一部分”表示教会的一切良善;“地”是指教会(285节)。若不知道圣言中的数字表示什么,谁也不知道“四分之一部分”是指一切良善。在圣言中,数字“二”和“四”论及良善,并表示良善;而数字“三”和“六”论及真理,并表示真理;因此,“四分之一部分”或简单的“四分之一”表示一切良善;而“三分之一部分”或简单的“三分之一”则表示一切真理;故“杀害地上四分之一部分的人”在此表示摧毁教会的一切良善。显然,坐在灰色马上的那位并没有被赐予权柄去杀害地上四分之一部分的居民。
另外,在圣言中,“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四”具有这些含义,这一点可从圣言得到确证;如“四个活物或基路伯”(以西结书1,3,4章;启示录4章);“两座铜山之间的四辆马车”(撒迦利亚书6章);“四个角”(撒迦利亚书1:18);“祭坛的四个拐角”(出埃及记27:1-8;启示录9:13);“站在地的四个角落,执掌着地上四风的四位天使”(启示录7:1;马太福音24:31);“追讨罪恶直到第三、四代”(民数记14:18);以及其它地方的“第三、四代”。可以说,由圣言中的这些以及其它经文就能证实,“四”论及良善,并表示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不过,如果不对这些经文作出冗长的解释,这层含义就无法显明,故只是提一下“四”和“四分之一部分”在天堂并非表示别的就足以了。
247.在先知书,有许多经文描述了以色列或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如何因他们歪曲圣言的意义,或对圣言的理解而全然毁坏、化为乌有。摧毁一个教会的,正是这种歪曲,而非别的什么。对圣言的理解,无论真假,在先知书,尤其在何西阿书都被描述为“以法莲”。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理解。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故以法莲被称为:
宝贝儿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护卫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以法莲的子孙武装着拉弓的人。(诗篇78:9)
因为弓表示取自圣言、与虚假作战的教义。因此,以法莲被转到以色列的右手,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被接受(创世记48:5,11等)。也因此,摩西在祝福以色列众子时,以他们的父亲约瑟之名将以法莲与他兄弟玛拿西提到其他所有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不过,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光景在先知书也以“以法莲”来描绘,尤其是何西阿书,如以下经文: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变为荒场;以法莲就受欺压,被审判压碎。(何西阿书5:5,9,11-14)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因为你们的慈爱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早散的朝露。(何西阿书6:4)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的食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事实知识或记忆知识;“亚述”是指由此而来的推理。这二者一起歪曲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的食物”。
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终日加多虚谎和强暴;与亚述立约,油被送到埃及。(何西阿书12:1)
“吃风”、“追赶东风”和“加多虚谎和强暴”是指歪曲真理并因此摧毁教会。“以法莲行淫”有类似含义,因为“行淫”表示对圣言理解的歪曲,也就是对其纯正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
我认识以法莲;他竟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憎的事;在那里以法莲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就是决定教会是哪类教会的源头。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
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而全然毁坏,故经上论到以法莲说:
以法莲哪,我必舍弃你。以色列啊,我必把你交出。我必使你如押玛。我必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因何西阿书这本先知书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在论述对圣言正解的歪曲,以及由此导致的教会的毁灭,又因“行淫”表示其中真理的歪曲,所以这位先知被吩咐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孩子(何西阿书1章),又去爱一个淫妇(何西阿书3章),以此来代表教会的这种状态。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通过圣言说明并证实:教会的性质取决于圣言在教会如何被理解。若教会的理解基于取自圣言的纯正真理,这样的教会就是优秀而珍贵的;若其理解基于歪曲的真理,那它就是毁坏、甚至污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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