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1.“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阴府也随着他”表属灵生命的灭绝和由此而来的诅咒。此处“死”表示属灵的死亡,就是属灵生命的灭绝;“阴府”表示随着这“死”而来的诅咒。每个人由于创造、因而由于出生而拥有属灵的生命,但当否认神、圣言的神圣和永生时,这生命便被灭绝。它在意愿中被灭绝,但仍存留在认知中,确切地说,存留在理解力中。人以此而有别于动物。由于“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阴府”表示由此而来的诅咒,故在一些经文中,“死亡和阴府”(或“阴间”、“地狱”)一同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阴间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啊,我要做你的灾害;阴间哪,我要做你的毁灭。(何西阿书13:14)
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我;阴间的绳索缠绕我;死亡的网罗临到我。(诗篇18:4-5; 116:3)
他们如同羊群派定下阴间;死亡必牧养他们,阴间必做他们的居所,只是神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阴间之手。(诗篇49:14-15)
我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示录1:18)
977.“他们是应得的”表示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这从“应得”的含义清楚可知,“应得”,即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是因为他们歪曲圣言和教义的真理,这由“给他们喝他们所流圣徒和先知的血”来表示,因此,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因为根据秩序,各人的作为跟随着各人,并审判各人;故按照各人所行的向各人而行。因此,这就是此处“应得”或配得的意思。
(关于第五诫续)
以高级和低级的管理他人财物者为例。这些人若通过诡计或以欺诈为借口暗中剥夺他们的国王,国家,或雇主的财物,就没有宗教信仰,因而没有良心,因为他们蔑视关于偷盗的神性律法,视之为无足轻重。尽管他们常去敬拜的场所,或教堂,虔诚地听讲道,参加圣餐礼,早晚祷告,出于圣言虔诚地说话;然而,没有任何东西从天堂流入并存在于他们的敬拜、虔诚或话语中,因为他们的内层充满偷盗、掠夺、抢劫和不义;只要这些邪恶在里面,从天堂进入他们心智的道路就关闭;因此,他们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邪恶。
而那些避开非法所得和欺诈性利润,因为它们违反关于偷盗的神性律法的财物管理者拥有宗教信仰,因而也拥有良心。此外,他们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良善,因为他们为了诚实而出于诚实,为了公义而出于公义行动,而且满足于自己的东西,每当克制住欺诈,或说想起他们没有犯欺诈罪时,他们心情愉悦,内心快乐。他们死后受到天使欢迎,并被他们当作弟兄来接待,还收到大量财物。而邪恶的管理者截然相反;这些人死后被逐出社群,然后寻求帮助,最终被送入强盗的洞穴,在那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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