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1.“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阴府也随着他”表属灵生命的灭绝和由此而来的诅咒。此处“死”表示属灵的死亡,就是属灵生命的灭绝;“阴府”表示随着这“死”而来的诅咒。每个人由于创造、因而由于出生而拥有属灵的生命,但当否认神、圣言的神圣和永生时,这生命便被灭绝。它在意愿中被灭绝,但仍存留在认知中,确切地说,存留在理解力中。人以此而有别于动物。由于“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阴府”表示由此而来的诅咒,故在一些经文中,“死亡和阴府”(或“阴间”、“地狱”)一同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阴间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啊,我要做你的灾害;阴间哪,我要做你的毁灭。(何西阿书13:14)
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我;阴间的绳索缠绕我;死亡的网罗临到我。(诗篇18:4-5; 116:3)
他们如同羊群派定下阴间;死亡必牧养他们,阴间必做他们的居所,只是神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阴间之手。(诗篇49:14-15)
我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示录1:18)
838.“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处于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一个证明。这从“印记”、“右手”和“额”的含义清楚可知:“印记”是指承认的一个迹象或证明,在此是指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右手”是指在其能力中的信之真理(参看AE 298节);“额”是指爱之良善(也可参看AE 427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右手和额”表示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然而,它们不是真理和良善,而是虚假和邪恶。“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然而,承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启示录14:9, 11; 15:2; 16:2; 19:20; 20:4)中,“印记”也表示承认的一个迹象。此外,“印记”与耶和华给该隐立的记号(创世记4:15)具有相同的含义,与以下经文中的记号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先知被吩咐画记号在耶路撒冷城中的人的额上。(以西结书9:4)
摩西五经:
你们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它们系在手上为记号,在你们眼前作额饰。(申命记6:5, 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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