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1.“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阴府也随着他”表属灵生命的灭绝和由此而来的诅咒。此处“死”表示属灵的死亡,就是属灵生命的灭绝;“阴府”表示随着这“死”而来的诅咒。每个人由于创造、因而由于出生而拥有属灵的生命,但当否认神、圣言的神圣和永生时,这生命便被灭绝。它在意愿中被灭绝,但仍存留在认知中,确切地说,存留在理解力中。人以此而有别于动物。由于“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阴府”表示由此而来的诅咒,故在一些经文中,“死亡和阴府”(或“阴间”、“地狱”)一同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阴间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啊,我要做你的灾害;阴间哪,我要做你的毁灭。(何西阿书13:14)
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我;阴间的绳索缠绕我;死亡的网罗临到我。(诗篇18:4-5; 116:3)
他们如同羊群派定下阴间;死亡必牧养他们,阴间必做他们的居所,只是神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阴间之手。(诗篇49:14-15)
我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示录1:18)
212.天堂分为三层,即最高层、中间层和最低层。最高天堂构成主的属天国度,中间天堂构成祂的属灵国度,最低天堂构成祂的属世国度。正因天堂有三层,所以圣言也有三层含义,即一个属天含义,一个属灵含义和一个属世含义。这和前面说的(210节)一致,也就是说,最初在中间里面,并经由中间而在最末里面,正如目的在起因里面,并经由起因而在结果里面。这清楚表明圣言的性质,即:圣言的字义,也就是属世之义,包含内在意义,也就是属灵之义,而这属灵之义则包含至内在的意义,也就是属天之义。因此,最外在或最末层的意义,也就是属世之义或所谓的字义,就是这两个内在意义的容器,因而也是它们的基础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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