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我约翰,也就是你们的弟兄和有份的”表那些处于仁之善并因此处于信之真的人。如前所述(5节),使徒约翰代表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凡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也就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仁是信的灵魂和生命。正因如此,约翰自称是他所写信给的那些教会中人的弟兄和同伴,因为他给七个教会写信。“弟兄”在圣言的灵义上表示处于仁之良善的人,而“同伴”表示由此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因为所有人可以说通过仁而具有血缘关系,通过信而具有亲密关系。仁可联结,而信不可,除非通过仁。当信来自仁,那么仁可联结,信可结合。两者合为一,所以主叮嘱所有人当成为“弟兄”,因为祂说: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基督,你们所有人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主也称那些处于仁之良善,或生活良善的人为“弟兄”,因为祂说:
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马太福音12:49;马可福音3:33-35)
“母亲”表示教会,“弟兄”表示那些处于仁爱的人。由于仁之良善是“弟兄”,故主称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为“弟兄”(马太福音25:40),以及“门徒”(马太福音28:10;约翰福音20:17)。但是我们没有读到门徒称主为“弟兄”,因为“弟兄”是来自主的良善。这就好比国王、首领、权贵称他们的亲戚和邻舍为弟兄,而后者却不反过来如此称呼他们。因为主说: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基督,你们所有人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还说:
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是。(约翰福音13:13)
以色列人称所有以雅各为祖先的人为“弟兄”,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则称以扫的后裔为“弟兄”,而称其他人为“同伴”。然而,由于圣言在灵义上只论述那些在主教会中的人,故在此意义上,“弟兄”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仁之良善的人,“同伴”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如以下经文:
你们各人要对自己的同伴,各人要对自己的兄弟如此说,耶和华回答什么?(耶利米书23:35)
你们没有各人向弟兄,各人向同伴宣告自由。(耶利米书34:17)
不可压榨同伴和弟兄。(申命记15:1, 2)
因我弟兄和同伴的缘故,我要说。(诗篇122:8)
各人都帮助自己的同伴,对他的兄弟说,壮胆吧。(以赛亚书41:6)
在相反的意义上:
你们各人当谨防自己的同伴,不可信靠弟兄;因为各弟兄尽行欺骗,各同伴都往来谗谤人。(耶利米书 9:4)
我要激动埃及人去攻击埃及人,各人攻击自己的兄弟,攻击自己的同伴。(以赛亚书19:2)
还有其它地方。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约翰自称“弟兄和同伴”;并且在圣言中,“弟兄”表处于仁或良善的人,“同伴”表处于信,或处于真理的人。但信来自仁,所以没有人被主称为“同伴”,只被称为“弟兄”或“邻舍”。事实上,每个人都是照其良善的质量而成为邻舍(路加福音10:36-37)。
267.“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表示最后审判方面的主。这从“宝座”的含义清楚可知,“宝座”一般是指天堂,尤指属灵天堂,抽象地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它也表示审判,因为所有人都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的;所有在天上的人也是(对此,参看AE 253a节)。“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是主,这是显而易见的。审判唯独属于主,祂自己在马太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所有民族必都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们彼此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马太福音25:31, 32)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由于没有人从神性良善受审判,而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所以经上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父”表示神性良善,“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254节);“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53, 151节)。“宝座”在此之所以表示审判,是因为本章论述的主题是为了审判而对一切事物的安排(参看AE 2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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